周恩來論稅收是指周恩來在長期擔任國務院總理期間,十分重視稅收工作,為稅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周恩來的稅收理論主要包括: (1) 明確了社會主義財稅的性質。他指出“我們的財政是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的人民的財政。”(2) 確定了社會主義稅收的任務和政策,為我國稅收理論建設奠定了基礎。(3) 強調稅收必須貫徹合理負擔的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恩來論稅收
- 提出人:周恩來
1953年8月,在全國財經工作會議上,他提出,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的“稅收任務: 一方面要能更多的積累資金,有利於國家重點建設;另一方面要調節各階級收入,有利於鞏固工農聯盟,並使稅製成為保護和發展社會主義、半社會主義經濟,有步驟、有條件、有區別地利用、限制、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工具。稅收政策,對公私企業應區別對待,繁簡不同。對公私合營企業應視國家控制的程度逐漸按國營企業待遇。對工商業應使工輕於商、生產資料輕於消費資料、日用品輕於奢侈品,有益於國計民生的私營工商業輕於無益於或少益於國計民生的私營工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