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東(江西省吉安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泰和分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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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東,男,漢族,1968年8月出生,江西吉水人,大學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吉安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泰和分中心主任。

2022年8月,周小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小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8月至2001年3月,吉安公路分局峽江公路段、吉水公路段工作;
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吉安公路分局萬安公路段副段長;
2002年4月至2003年2月,吉安公路分局吉安市公路段副段長;
2003年2月至2004年4月,吉安市公路局直屬分局副局長;
2004年4月至2008年6月,吉安市公路局路橋工程局副局長;
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吉安市公路局永新分局黨支部書記;
2009年11月至2013年4月,吉安市公路局永新分局局長;
2013年4月至2021年5月,吉安市公路局吉安分局局長;
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吉安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泰和分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6月訊息:吉安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泰和分中心主任周小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吉安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接受遂川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經吉安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遂川縣紀委縣監委對吉安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泰和分中心原主任周小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小東身為縣級公路系統“一把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高檔菸酒;違規投資公路工程項目,獲取大額利益;濫用公權力,靠路“吃”路,夥同他人與工程老闆沆瀣一氣,運作公路工程項目並收受巨額財物,想方設法讓他人中標公路工程項目,收受乾股分紅數額特別巨大。
周小東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性質惡劣,影響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泰和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泰和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周小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吉安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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