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晉侯使
呂相絕秦
1,曰:“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
2,
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
3。天禍晉國
4,文公如齊,惠公如秦。無祿
5,獻公即世
6,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於晉
7,又不能成大勛而為韓之師
8。亦悔於厥心,用集我文公
9,是穆之成也
10。
“文公躬擐甲冑11跋履山川,逾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諸秦12,則亦既報舊德矣。鄭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13。秦大夫不詢於我寡君,擅及鄭盟,諸侯疾之,將致命於秦14。文公恐懼,綏靖諸侯15,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大有造於西也16。
“無祿,文公即世,穆為不吊17。蔑死我君18,寡我襄公,迭我餚地19,奸絕我好,伐我保城,殄滅我費滑20,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21,傾覆我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勛,而懼社稷之隕,是以餚有之師22。猶願赦罪於穆公,穆公弗聽,而即楚謀我23。天誘其衷,成王隕命24,穆公是以不克逞志於我。
“穆、襄即世,康,靈即位25,康公我之自出26,又欲闕翦我公室,傾覆我社稷,帥我蟊賊,以來盪搖我邊疆27,我是以有令狐之役28。康猶不悛29,入我河曲30,伐我涑川31,俘我王宮32,翦我羈馬33,我是以有河曲之戰34。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我好也。
“及君之嗣也35,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庶撫我乎!’君亦不惠稱盟,利吾有狄難,入我河縣36,焚我箕,郜37,芟夷我農功38,虔劉我邊陲39,我是以有輔氏之聚40。
“君亦悔禍之延,而欲徼福於先君獻、穆41,使伯車來命我景公曰42:‘吾與女同好棄惡,復修舊德,以追念前勛。’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會43。君又不祥,背棄盟誓。白狄及君同州44,君之仇讎而我之昏姻也45。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寡君不敢顧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於使46。君有二心於狄,曰:‘晉將伐女。’狄應且憎,是用告我。楚人惡君之二三其德也,亦來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來求盟於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曰47:余雖與晉出入48,余唯利是視。不穀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一。’諸侯備聞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昵就寡人。寡人帥以聽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寧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49,其不能以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3、重:加重,加深。昏:同“婚”。此指晉獻公的女兒為秦穆公夫人。
4、天禍晉國:指驪姬之亂。
5、無祿:無福,不幸。
6、即世:去世。
7、俾:使。
晉惠公是由秦穆公送回晉國即位為國君的。
8、韓之師:指僖公十五年秦伐晉,戰於韓原,晉惠公被俘事。
10、成:成全。
11、躬擐甲冑:親自穿戴著鎧甲與頭盔。
12、胤:後代。
14、致命於秦:和秦拚命。說諸侯因秦鄭締盟對秦深惡痛絕,是晉方誇大之辭。
15、綏靖:安撫。
16、造:成就,貢獻。西:指秦,秦在晉西。
17、不吊:不來弔喪慰問。
19、迭:突然侵犯。
20、殄滅:絕滅。費:
滑國的都城,在今河南
偃師縣附近。滑國都費,故連稱費滑。
21、撓亂:擾亂。鄭、滑都和晉同姓,又是同盟之國,故稱“兄弟”、“同盟”。
22、餚之師:魯僖公三十三年,晉敗秦軍於餚。
23、即楚:親近楚國。
24、成王隕命:指魯文公元年楚成王被殺之事。
25、康:秦康公。靈:晉靈公。
26、秦康公的母親是晉獻公的女兒,秦康公是晉的外甥,所以說“我之自出”。
27、蟊、賊:兩種吃莊稼的害蟲。此處是指晉國的公子雍。
28、令狐:晉地名。在今山西臨猗縣西。令狐之役在文公七年。
晉襄公死後,晉國的執政大臣
趙盾主張立公子雍。這時公子雍在秦國,派了使者去迎接。不料襄公夫人堅持要立原定的太子,趙盾不得已立了
晉靈公。秦國還不知道這訊息,派了軍隊送公子雍回國,晉出兵迎擊,於是發生令狐之戰。
29、悛:改悔。
30、河曲:晉地名。在今山西
永濟縣西南一帶。其地恰值
黃河轉折之處,故名“河曲”。
31、涑川:水名。源出山西
絳縣,至永濟縣流入黃河。
33、羈馬:地名。在今山西永濟縣南。
34、河曲之戰,勝負未分,秦軍連夜撤走。見《
左傳》文公十二年。
35、君:指秦桓公。
36、有狄難:指魯宣公十五年,晉伐赤狄潞國並把它滅亡一事。河縣:指靠近黃河的縣邑。即下文的箕、郜等地。
37、箕:今山西蒲縣東北有箕城,即其地。郜:在今山西祁縣西。
38、芟夷:剷除。農功:指莊稼。
39、虔劉:屠殺。陲:邊疆。
40、輔氏:地名。在今陝西朝邑縣西北。
41、獻、穆:晉獻公、秦穆公。
43、令狐之會:在魯成公十一年。
44、白狄:狄族中的一支。同州:與秦同在雍州地區。
45、我之昏姻也:白狄和赤狄同屬狄族,而赤狄女季隗是晉文公的一位夫人,所以說是婚姻。
46、使:指秦使臣。
48、出入:有來往。
49、不佞:不才。
白話譯文
晉厲公派遣呂相去斷絕和秦國的外交關係,說:“過去我們獻公和穆公互相友好,合力同心,用盟誓加以申明,再用婚姻來鞏固它。上天降禍晉國,文公到了齊國,惠公到了秦國。不幸,獻公去世,穆公不忘記過去的恩德,使我們惠公因此能在晉國主持祭祀,但又沒能完成這一重大功勳,而有了韓地的戰役。他後來又後悔,因此成就了我們文公,這是穆公成全我們的結果。
“文公親自身披甲冑,跋涉山川,逾越艱難險阻,征討東方的諸侯,讓虞、夏、商、周的後裔都來朝見秦國,這也就已經報答了過去的恩德了。鄭國人侵犯君王的邊境,我們文公率領諸侯和秦國一起包圍鄭國。秦國大夫沒有徵詢我寡君的意見,擅自和鄭國訂立了盟約,諸侯憎恨這事,打算和秦國拚死一戰。文公為此憂懼,安撫諸侯,秦軍得以安然回國而沒有受到損害,這也算是我們對秦國有重大貢獻了。
“不幸,文公去世,穆公不來弔唁,蔑視我們故去的國君,欺凌我們襄公軟弱,侵犯我們的餚地,斷絕與我們的友好關係,攻打我們的邊境城堡,滅絕我們的滑國,離散我們的兄弟之邦,擾亂我們的同盟之國,顛覆我們的國家。我們襄公沒有忘記君王過去對我們的功勳,而又害怕國家覆亡,所以就有了餚地這次戰役。但還是願意在穆公那裡解釋罪過。穆公不答應,反而靠攏楚國打我們的主意。上天保佑我們,楚成王喪命,穆公因此沒能在我國得逞。
“穆公、襄公去世,康公、靈公即位。康公,是我們晉國的外甥,但又想損害我們公室,顛覆我們國家,率領我國的內奸,前來動搖我們的邊疆,於是我國才有了令狐這一戰役。康公還是不肯悔改,進入我國河曲,攻打我國涑川,擄掠我國王官,切斷我國羈馬,於是我國才有了河曲這一次戰役。東邊的道路不通,那是由於康公同我們斷絕了友好關係的緣故。
“等到君王繼承君位,我們的國君景公,伸長脖子望著西方說:‘大概要撫恤我們了吧!’但君王也不肯加恩和我們結盟,反而利用我國被狄人侵犯的機會,攻入我國的河縣,焚燒我國的箕邑、郜邑,搶割我們的莊稼,屠殺我國邊民,我國因此在輔氏聚眾抵抗。君王也後悔戰禍的蔓延,而想求福於先君獻公和穆公,派遣伯車前來命令我們景公說:‘我和你同心同德,丟棄怨惡,重新修制過去的情誼,來追念以前的功勳。’盟誓還沒有完成,景公就去世了,我寡君因此而有令狐的會見。君王又居心不良,背棄了盟約。白狄與君王同在一州,是君王的仇敵,但又是我們的姻親。君王派人前來命令說:‘我和你一起攻打狄國。’寡君不敢顧惜婚姻關係,畏懼君王的威嚴而接受了來使的命令。君王卻又兩面三刀討好狄國,說:‘晉國將要攻打你們。’狄人表面上應付,心裡卻很憎恨你們,因此就告訴了我們。楚國人討厭君王的反覆無常,也來告訴我們說:‘秦國背棄了令狐的盟約,而來向我國請求結盟,祝告皇天上帝、秦國的三位先公、楚國的三位先王說:我雖然與晉國有往來,我只不過是圖謀利益而已。我們討厭他沒有固有的道德,因此把這件事公布出來,用來懲戒言行不一的人。’諸侯全都聽到了這些話,因此痛心疾首,來親近寡人。寡人率領諸侯來聽取君王的命令,只是為了尋求友好。君王如果加恩於諸侯,憐憫寡人,而賜給我們盟約,那正是寡人的願望,就可以安定諸侯而退軍,怎么敢求取戰亂?君王如果不肯施與大恩大惠,寡人不才,就不能率領諸侯退走了。謹把詳情全部報告於您的左右,請您的左右仔細權衡一下利害吧!”
創作背景
秦晉兩國,都是春秋時期爭霸的大國,一在今之陝西,一在今之山西,兩國關係相當微妙。既是近鄰,又有婚姻關係,交往頻繁。但出於政治利益的考慮,他們有時友好,有時又兵戎相見。魯成公十一年(前580),晉厲公與秦桓公原訂在令狐會盟,秦桓公未忠守盟約,卻挑唆北方的狄族和南方的楚國來夾攻晉國。晉君於是派大夫呂相去陳述與秦絕交的意見。
作品鑑賞
文本賞析
文章從秦晉相好說起,歷數秦穆公、康公、桓公時代,兩國由交好到引發爭端的種種情況,表明晉國在“餚之師”、“令狐之役”、“河曲之戰”、“輔氏之聚”等雙方爭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樣,我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切入正題,說明這次“令狐會盟”秦的失約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報,晉國早有準備,是戰是和由秦君定奪。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辭令,結構嚴整,句法變化錯綜,行文步步緊逼,不容辯駁,雖然言語中真假攙雜甚至強詞奪理,但深意曲筆,文字錚錚,開戰國縱橫家遊說之辭和後世論辯書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對秦恩輕描淡寫,一筆帶過。在秦晉兩國關係史上,也曾有過友好的時代,正所謂“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晉獻公將女兒伯姬(穆姬)嫁給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晉文公重耳逃亡秦國,秦穆公嫁以女兒懷羸。所以後世以男女通婚謂之結秦晉之好,獻公寵驪姬,殺太子串生,“文公如齊,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國十九年,最後一站是秦國,夷吾先後逃亡梁國和秦國。晉惠公夷吾和晉文公重耳兩兄弟都是在秦國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國登上君位的,秦對晉實有再造之恩。呂相卻將此說成是“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能奉祀於晉”,指穆公雖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報答晉國的舊德而已。緊接著又指責秦國“而為韓之師”,好事做得不徹底,所以“不能成大勛”。公元前645年秦晉韓原之戰的原因是晉惠公為得君位曾許秦五座城,回國後卻又食言;公元前643年,晉國發生饑荒,秦輸粟於晉,輸粟船隊自雍及絳相繼,人稱“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國發生饑荒,晉國卻不賣給秦國糧食。韓原之戰,晉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應的五座城,又以太子為人質,才回到晉國。作為戰爭雙方來說,實在是晉國理屈,有負秦恩,但在呂相絕交書中,倒好像戰爭的責任在秦國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於心”,支持晉文公順利登上君位。呂相絕秦書中只有這一段涉及了歷史上兩國存在友好關係,但呂相絕不是為秦歌功頌德來的,而是為戰爭即將爆發來遞交絕交書,所以他把秦國友好行為說成是“不忘舊德”,“悔於厥心”,可謂深文曲筆,煞費苦心。
文章第三段對秦罪濃墨重彩,極力渲染,呂相對兩國歷史上的友好關係輕描淡寫,但對秦國的“罪咎”卻是不吝筆墨。在絕秦書中,秦國韓原之戰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晉共同攻打鄭國,秦穆公在鄭大夫燭之武的遊說下,和鄭國私下訂盟撤軍回國,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晉文公去世,秦穆公不來憑弔,反而侵犯晉國餚地,滅掉與晉同姓的滑國,妄圖傾覆晉國,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國因為餚之戰戰敗,釋放楚國俘虜,約定秦楚合作反對晉國,幸而上天有靈,楚太子商臣弒楚成王,秦國的陰謀才沒有得逞,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帥師送公子雍回國即位,被晉軍在令狐擊敗,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軍為令狐之役伐晉,取晉羈馬,兩軍戰於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後,公元前594年,秦國利用晉國進兵伐赤狄滅潞國的機會,侵入晉國靠近黃河的州縣,焚燒晉國的箕、郜兩地,搶割莊稼、屠殺邊境人民,秦晉因此有輔氏之戰,這是第七罪。在歷數了秦國的罪狀之後,呂相才切入令狐會盟的正題,聲討秦國背盟的不義。在指斥秦國背盟時,呂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覆無常的罪證。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國之語:“爾雖與晉出入,余唯利是視。”既暴露了秦國見利忘義的嘴臉,又刻畫了秦國兩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國無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國言而無信、背信棄義、唯利是圖的代表作,故呂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論述秦康公、晉靈公時期兩國關係惡化時,絕秦書先點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親是晉獻公女兒,本是至親,但他“又欲闕剪我公室”,“搖盪我邊疆”,簡直是六親不認,實在不像話。“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採取的行動。可“康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羈馬。”這等於說,給他改過的機會,他猶不思改悔,反而變本加厲。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是康公絕我好也。”事實是,晉襄公死後,晉大夫趙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張立公子雍。於是派先蔑、士會等到秦國去迎接公子雍,秦國亦派兵護送。可是晉襄公的夫人穆羸出來反對,堅持要立太子夷皋。趙盾臨時變卦,改立夷皋,即晉靈公。趙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擊退。後公子雍就客死秦國。本來是晉國前去迎公子雍,卻說成是秦“帥我蟊賊”,有意顛覆晉國,真理都在晉國,責任全在秦國,講理能講到這種地步,呂相的口才實在令人驚嘆。
呂相這篇絕交書,歷數秦穆、康、桓三王和晉獻、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當世,行文縱橫捭闔,筆力陽剛雄健,給後世以很大影響。其後秦作《譏楚文》,即仿效此書。呂相絕秦書開戰國策士遊說之辭先河,也是後世檄文之祖。
名家點評
宋·
李塗《文章精義》:“呂相絕秦書,雖誣秦,然文字自佳。”
明·《左傳杜林合注》
孫月峰評:“通篇俱是造作出,語言最為工煉,敘事婉曲有條理,其字法細,其句法古,其章法整,其篇法密。誦之數十過不厭,在辭令中又別是一種格調。”
清·
吳調侯、
吳楚材《
古文觀止》:“秦晉權詐相傾,本無專直。但此文飾辭罵罪,不肯一句放鬆,不使一字置辨。深文曲筆,變化縱橫,讀千遍不厭也。”
清·馮李驊《
左繡》:“絕秦自作一首妙文讀。絕秦以末段為主,但單責秦桓,殊苦寥落,遠遠從穆康說來,便有波瀾,若只說他不是亦難醒豁,看著將自己好處相形,便有襯托。通篇段落頓挫,風調低回,只是工於抑揚,遂爾文情絕世。”
又:“前後大旨,只是稱己之是而飾其過,責人之非而沒其善。稱己則用重筆,而文過則用輕筆;沒善則用輕筆,而責過則用重筆。”
清·
余誠《古文釋義》:“行文之妙,一波未平一波隨起,前後相生,機神鼓盪。有頓挫處,有跌宕處,有關鎖處,有收柬處,有重複處,有變換處,長短錯綜,縱橫排界,無美不備,應是左氏得意之作。”
作者簡介
左丘明,春秋時魯國人,生卒年月已不可考。一說姓左,名丘明;一說複姓左丘,名明;一說左為官名,姓丘,名明。
孔子同時代人。孔子曾以其言行為標準而自警,《
論語·公冶長》:“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曾任魯國太史,後雙目失明,發憤撰述。
司馬遷《
史記》:“魯君子左丘明……成左氏春秋”,“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他強調遵從周禮,主張維護舊制度。認為國家的興亡,戰爭的勝負,生產的豐歉,直至世族盛衰、個人禍福際遇等,都由冥冥之中的神秘力量所規定。他相信“天道”,但也承認人的作為。常把“天道”和政治或人的德行結合起來,以預言國家或人物的命運。從重人事的觀點出發,他進一步發揮我國古代樸素的民本思想,認為“民,神之主也”,“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認為民心向背,是決定國家興衰成敗的重要因素。他肯定歷史評論對規範社會的意義。目前學術界對其生平及著述,尚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