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清海,男,漢族,1959年11月生,河南輝縣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河南省優秀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曾任河南省漯河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6年5月,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0萬元。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資格終止,移送司法,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1978年09月——1982年06月,就讀於河南鄭州大學化學系高分子化學專業;
1982年07月——1990年05月,歷任河南省平頂山市錦綸帘子布廠技術幹部、工段長、車間副主任、主任、分廠廠長、廠長助理、一廠廠長(兼)(其間:1986年12月——1987年4月,赴日本學習工程技術與企業管理);
1990年05月——1994年05月,中國神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助理;
1997年12月——2001年06月,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委書記(其間:1997年9月——1999年8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企業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1年06月——2005年04月,河南省周口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其間:2003年9月——2003年12月,赴澳大利亞參加河南省領導幹部中長期出國培訓);
2005年04月——2005年05月,中國神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正廳級);
2005年05月——2009年03月,中國神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正廳級);
2009年03月——2011年05月,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其間:2010年11月——2011年1月,中共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11年05月——2011年06月,河南省漯河市委副書記;
2011年06月——2011年07月,河南省漯河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1年07月——2011年08月,河南省漯河市委副書記、市長。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副會長,中國紡織協會副會長,中國化纖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國際商會河南商會副會長,全國現代管理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客座教授,清華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科技大學兼職教授。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1年8月25日,呂清海因涉嫌違紀被河南省紀委雙規,從全票當選市長到被雙規,歷時僅49天,漯河官場為之震動。
資格終止
2012年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終止漯河市原市長呂清海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移送司法
2013年1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今天上午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2年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根據通報,河南省漯河市原市長呂清海,利用承攬工程、撥付工程款、職務升遷、人事調整、過節看望等時機收受賄賂1200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宣判
2016年5月,法院查明,呂清海在擔任周口市副市長、神馬集團董事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職務調整、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903.1萬元,200萬港幣,1.9萬美元,金條,汽車等物品價值82萬餘元。呂清海到案後全部退贓,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