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呂梁市委辦公廳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呂梁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呂辦發〔2019〕2號)、《市委深化黨政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編制調整事宜的通知>》(呂深改辦發〔2019〕36號),設立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所屬部門:呂梁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山西省呂梁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企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住房建設、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設計、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諮詢、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築節能、抗震設防、人防消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執行。
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導實施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推進落實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房屋徵收工作,擬定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各縣市組織實施。
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城市建設項目。編制市規劃區城市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區內城市建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儲備以及資金籌措、計畫分配和監督管理;參與災區重建、移民遷建工作。
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指導全市建築活動,擬定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等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定規範全市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房地產企業、工程監理和相關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物業企業信用評價和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設市場準入、建設項目設計審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建設契約管理、擔保工作;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規劃區內《施工許可證》核發。
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工作。監督執行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技術政策規定;組織並參與全市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和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建設工程抗震和加固工作;推廣抗震新技術、新工藝;指導全市工程竣工驗收項目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設施現場管理、工程質量、建設產品、勞動安全工作;指導建築行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特種作業以及人員的監管;負責市規劃區內上述質量、安全、人防消防、抗震設防相關工作。
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擬定全市村鎮建設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廣國家、省有關村鎮建設的通用技術標準和服務;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重點鎮建設;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計價依據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工程建設標準、經濟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及全省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監督國家和省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行業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全市價格指數和市規劃區內工程造價信息。
負責全市建築節能、科技創新工作。負責全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的管理;負責制訂全市建築節能政策性補貼資金的使用計畫;負責全市房屋牆體革新和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使用;負責全市建設事業科技進步和創新工作,組織建設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新建建築節能監管工作。
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市規劃區內房屋銷售、交易、租賃市場監管,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房地產監管政策;負責制定全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交易管理、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指導各縣市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對全市城市設計建設的監督指導,指導全市開展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完善市政公用設施。指導各縣市推進村鎮建設,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指導全市建築業建造方式和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導全市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推動建築業做大做強。完善行業誠信體系,構建規範有序、充滿活力的建築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

內設機構

1.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訪和機關文書檔案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制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政務公開工作,督察督辦重要工作事項;負責機關保衛、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負責後勤管理、來人接待及外事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工會、計畫生育和綜合管理。
承擔局機關公務員、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局機關、直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檔案管理、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執業資格管理、職業技能崗位培訓與鑑定工作;組織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從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教育培訓、職工隊伍培訓、人才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統戰工作、政治思想、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作風建設、效能建設等工作。
2.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研究全市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組織編制全市住建行業技術引進規劃;參與審查全市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全市年度城市建設計畫和住房開發計畫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城市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和本局管理的各類專項建設資金的下達;指導和管理全市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行業經濟信息統計工作,並進行經濟分析;負責建設行業稅、費、價格改革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資金與國有資產管理及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編制局機關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與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業經濟活動的內審工作;負責省考核市有關建設方面指標的落實、收集、匯總、上報和日常監督管理。
3.法規科
主要職責:參與全市建設事業發展規章制度的制定,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制定年度法律法規培訓計畫,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單位和人員執法資格證的審查和報批;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單位普法、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辦本局普法宣傳、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4.城市建設科
主要職責:擬定全市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城市建設統計工作;參與災區重建、移民遷建工作;參與擬定全市城市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受呂梁市政府委託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5.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科(工程建設抗震辦公室)
主要職責:監督執行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技術政策規定;組織並參與全市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擬定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工作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建設工程抗震和加固工作;推廣抗震新技術、新工藝;指導全市工程竣工驗收項目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設施現場管理、工程質量、建設產品、勞動安全工作;指導建築行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特種作業以及人員的監管。
6.住房保障與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主要職責: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房屋徵收工作;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房地產和住房保障工作;指導全市並負責保障市規劃區內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導實施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推進落實住房制度改革,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各縣市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並負責市規劃區內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市規劃區內住房銷售、交易、租賃市場監管,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房地產監管政策;負責制定全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交易、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房地產企業資質的管理。
7.建築與勘察設計市場監管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建築業和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建築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房屋建築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建築企業參與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全市工程擔保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行業勞動保險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全市各類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
8.村鎮建設科
主要職責:擬定全市村鎮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廣國家、省有關村鎮建設的通用技術標準和服務;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重點鎮建設;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的有關工作。
9.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主要職責:擬定全市建築節能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建設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全市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組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新技術、新材料和新產品的研究、開發與鑑定;組織全市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創新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負責全市進入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節能建築材料、設備及製品的檢測、鑑定和推廣的監管工作;指導技術政策和技術規範的貫徹實施;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的管理;負責制訂全市建築節能政策性補貼資金的使用計畫。
10.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責: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直屬單位

1.呂梁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主要職責:負責管理全市城鄉建設檔案(包括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聲像檔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對城市建設各專業管理部門(包括縣市、區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產生的檔案管理和報送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2.呂梁市建築安全管理站
主要職責:承擔市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包括配局機關做好全市建築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承擔局安委會綜合辦公室交辦的具體工作。
3.呂梁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對各縣(市、區)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行業指導;依法對呂梁市行政區域內市住建局職責範圍的國有投資的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非國有投資項目實施自主發包備案管理。
4.呂梁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主要職責:負責呂梁市區(新城除外)建設工程項目各方質量責任主體(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圖審單位、試驗檢測機構)的質量行為及實體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註冊,監督工程驗收程式;負責市(區)範圍內試驗檢測機構的動態考核初審。
5.呂梁市建築節能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對全市民用建築節能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檢查;負責市區新建民用建築節能分部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實施的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範圍內民用建築能耗統計工作。
6.呂梁市建設工程保險與擔保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工程保證擔保事務管理工作。
7.呂梁市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住建廳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工程建設定額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我市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負責我市工程建設定額的編制、修訂、解釋等相關工作;負責調查我市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按季度發布我市《建設工程造價標準化管理信息》;轉發國標、部標、行標有關信息;對施工企業取費類別資格證書進行審核、辦理;對我市造價諮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8.呂梁市房屋徵收辦公室
主要職責:呂梁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9.呂梁市新城建設質量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主要負責監管呂梁市新區範圍內的建設項目
10.呂梁市住建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局固定資產採購統計,發放,報廢等工作。負責局直屬各辦公區,辦公設施修繕維護計畫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全局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各辦公區,家屬區的物業監督管理工作。

企業機構

1.呂梁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主要職責:各類建設工程目的招標文字資料及雜務服務、信息服務(法律法規禁止的不得經營,需要審批的經審批後方可經營)
2.呂梁市住房維修中心
主要職責:工程維修和物業服務。

現任領導

(1)白旭平 局長
(2)王侯明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綜合辦公室、黨務辦公室、計畫財務科、住房保障與房地產市場監管科、建築與勘察設計市場監管科、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包括原市招標站、市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市建設工程保險與擔保中心、市建築節能中心)、市房產交易中心(包括原市房屋租賃管理中心、市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中心、市房地產物業管理中心、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公租房服務中心(包括原市房地產信息中心、市房產經營中心、市房地產開發中心)、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3)成小兵 局黨組成員、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4)雷海雲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城市建設科、建築節能與科技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科、法規科、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包括原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市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市建築質量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包括原市建築安全和消防監測中心、市建設工程質量中心、新城質量中心)、住房維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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