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與排斥

吸引與排斥是自然界一切運動的基本形式。吸引指一切具有接近、收縮性質的運動形式;排斥指一切具有分離、膨脹性質的運動形式。公元前5世紀古希臘哲學家恩培多克勒就認為宇宙間“有兩種原始力量:愛與恨,一種是結合的力量,另一種是分離的力量”(艾修斯《學述》第一卷),它們是“兩種不同的、相反的運動源泉”(亞里士多德《形上學》第一卷)。

中國唐代柳宗元( 773-819)說“天地之無倪,陰陽之無窮”,“或會或離,或吸或吹,如輪如機”(《非國語》),也把合離、吸吹看作是運動的原始力量。隨著近代自然科學的產生,人們對吸引和排斥有了新的認識。牛頓萬有引力的發現,把太陽系的引力和地球上落體運動的引力聯繫起來,加深了人們對吸引的認識,但哲學和物理學中卻逐漸產生了忽視排斥而偏重吸引的重力論。康德批判了牛頓的吸引觀,指出引力和斥力這兩種力“是同樣確實,同樣簡單,而且也同樣基本和普遍”,明確指出物質是吸引力與排斥力的矛盾統一,並運用吸引與排斥對立統一的思想,建立了太陽系起源的星雲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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