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成,男,漢族,1955年7月生,陝西三原人,1974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陝西省人民政府參事。
2019年3月,商洛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吳新成以涉嫌受賄罪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新成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陝西三原
- 出生日期:1955年7月
- 職業:公務員
- 入黨時間:1974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4年01月——1975年01月,陝西省三原縣農村基層組織整頓工作隊隊員、副隊長;
1975年01月——1976年08月,陝西省三原縣張家坳公社農技員;
1976年08月——1980年10月,陝西省三原縣張家坳公社、洪水公社革委會副主任;
1980年10月——1984年02月,陝西省三原縣團委書記;
1984年02月——1987年01月,陝西省三原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1984年09月——1986年07月,在陝西省廣播電視大學黨政幹部專修科專業學習);
1987年01月——1989年11月,陝西省三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1989年11月——1994年07月,陝西省興平市委副書記(其間:1993年03月——1993年06月,參加陝西省委黨校縣委書記班);
1994年07月——1995年06月,陝西省鹹陽市農林局局長;
1995年06月——1998年03月,陝西省韓城市委書記(其間:1993年08月——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專業學習);
1998年03月——1998年06月,陝西省渭南市委組織部部長;
1998年06月——2001年07月,陝西省渭南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1年07月——2005年09月,陝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其間:2002年03月——2002年07月,參加陝西省委黨校中青班);
2005年09月——2006年06月,陝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兼市委黨校校長;
2006年06月——2009年01月,陝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工作委員會書記(其間:2007年03月——2007年07月,參加中央黨校地廳級進修二班);
2009年01月——2010年04月,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0年04月——2013年02月,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委員,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02月——2015年10月,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黨組成員,陝西省糧食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10月——2019年01月,被聘任為陝西省人民政府參事。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21日,據陝西省紀委監委訊息:陝西省人民政府參事,省發改委原副主任、黨組成員,省糧食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吳新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17日,據陝西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陝西省人民政府參事,陝西省發改委原副主任、黨組成員,陝西省糧食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吳新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新成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配偶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下屬單位工程建設項目;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吳新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的宗旨,毫無原則立場,對黨不忠誠,法紀意識淡薄,道德防線失守,家風不正,作風敗壞,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陝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陝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新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9年3月,商洛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吳新成以涉嫌受賄罪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