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旅遊局

吳忠市旅遊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吳忠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精神,設立吳忠市旅遊局,為吳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旅遊局
  • 上級單位:吳忠市人民政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職能調整

(一)取消、下放的職責
取消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調整的職責
將承擔的利通區鄉村旅遊工作職責下放利通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完善旅遊市場;組織開展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介活動。
(三)負責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行業發展運行情況監測和統計;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工作。
(四)負責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監督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負責旅遊系統和旅遊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建立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平台,提供旅遊信息和諮詢服務。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財務、人事等工作;組織實施旅遊人才教育培訓相關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
(二)規劃促進科
擬訂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和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的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區內外旅遊市場開發的指導和協調,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旅遊路線的宣傳推介工作;負責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負責組織、推進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監督實施旅遊行業網路安全規範。
(三)監督管理科
監督實施旅遊景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星級農家樂、旅遊車船、特種旅遊項目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監督旅遊保險有關工作;承擔旅遊安全及旅遊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受理旅遊投訴;指導旅遊行業文明建設和誠信建設。

人員編制

市旅遊局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正1副。

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市旅遊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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