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周,曾任福建漳州市平和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15年9月,因涉嫌失職、受賄,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建周
- 曾任職單位:福建漳州市平和縣國土資源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福建漳州市平和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15年9月,漳州市平和縣紀委通報一起因工作失職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該縣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吳建周因涉嫌失職、受賄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2010年12月,平和縣國土資源局經平和縣政府同意,掛牌出讓縣城南苑三期37708平方米項目用地。2011年1月27日,林某松、楊某斌等人以11300萬元人民幣競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與縣國土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競得人沒有在契約約定時間內付清土地出讓價款,至今仍未繳納5650萬元土地出讓金。
其間,平和縣國土資源局除了多次向林某松等人發出“追繳土地出讓金通知書”外,沒有根據契約約定對其採取有效措施,存在履職不到位、不作為問題,造成不良後果。吳建周作為時任平和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副主任、法人代表,在負責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工作中未能認真履行職責,對南苑三期土地出讓契約履行監管不嚴,致使該地塊土地出讓金未能按約如期收繳,負有主要責任。
經平和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涉嫌失職錯誤的吳建周實施責任追究,因其同時犯受賄錯誤,予以合併處理,決定給予吳建周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