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吉祥(河南省社旗縣某醫院醫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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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吉祥,河南省社旗縣某醫院醫務人員。

吳吉祥被社旗縣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6萬元。

人物事件,法院判決,

人物事件

據吳吉祥交代,他在任該醫院藥房部主任期間,主要負責醫院綜合信息查詢統計工作和網路的維護工作。為此,他利用工作之便,查詢統計該院醫生的開藥量,並將數據製成檔案,先後發給張偉、袁敏兩名醫藥代表,從2002年3月至2010年6月,他通過賣“統方”,收受兩名醫藥代表賄款總計9萬餘元。另外,2011年至2015年,吳吉祥擔任該院藥劑科科長,在其負責採購藥品和醫療器械中,還收受了張偉、袁敏醫藥代表使用藥物“回扣”17萬元、高檔酒18件。檢察機關順藤摸瓜挖出疑犯3人,並成功偵破類案兩起。

法院判決

吳吉祥被社旗縣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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