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致審批事項。
(二)加強綜合協調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和農立農村經濟政策調查研究的職責。
(三)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負責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業產業政策的調研;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調處、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財務和集體資產資源管理。
(三)指導全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負責全縣農村經濟信息和農業統計工作。
(四)研究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加強高效現代農業基地建設,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經濟結構和區域布局的調整。
(五)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研究擬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和相關政策;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有關工作。
(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技術標準及其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各產業的產品和綠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有機農產品質量工作及其質量論證;組織協調種子(種苗)、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農機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依法監管工作。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八)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監測疫情並組織撲滅;依法監督管理農業生態、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負責獸醫醫政和漁政、漁港、漁船的監管工作。
(九)承擔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實施;參與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農業引資、創匯農業開發等工作。
(十)制定全縣水產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調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全縣漁業生產動態和發展趨勢,調整漁業結構,指導全縣水產業發展。
(十一)承擔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和高效現代農業發展;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十二)承辦縣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業委員會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管理和後勤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文明創建、社會治安、計畫生育、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制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委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建設,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二)財務股
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年度財政預算及年報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金等;承辦委管理的各項資金、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
(三)綜合管理股
負責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的戰略、規劃、計畫建議,指導種植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種植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具體措施;組織農業統計,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狀態分析,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組織菜籃子工程建設;指導水產站(漁政站)研究提出漁業發展的規劃、計畫建議,指導漁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組織漁業經濟統計,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水產品加工、流通;擬定漁船、漁機、網具的建造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漁船檢驗及漁藥藥政藥檢工作,實施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四)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承擔農業產業化項目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工作,承擔縣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擬定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指導農業各產業產品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有機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
(五)農村經營管理股
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及財務、資產資源管理;監測分析農民收入情況;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及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擬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建設,協調落實扶持政策;指導農業社團工作。
(六)科教法規股
制定農業科技、教育、培訓規劃、計畫和方案,組織實施科教興農和陽光工程培訓工作;組織農業相關產業的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宣傳、督查與調研工作;組織協調農業行業執法監督檢查,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及隊伍建設;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按規定許可權依法受理、辦理全縣農業行政審批或審核縣本級轉報上級相關機關行政許可和審批的事項;負責本機關在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視窗建設和基礎性工作,制定視窗服務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與行政審批相關的諮詢、協調、督查工作。
(七)扶貧開發辦公室
編制中、長期扶貧開發規劃、年度扶貧開發計畫,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貧困狀況監測與統計,擬定扶貧資金的分配方案,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立項、審批和管理工作,幫助貧困鎮引進資金、技術、人才,指導貧困鎮幹部和農民的技術培訓,承辦縣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農村能源辦公室(副科級建制)
依法監督管理農村能源,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研究推廣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新技術;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九)畜牧獸醫局(副科級建制)
研究提出畜牧業發展的規劃、計畫建議,指導畜牧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畜牧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實施畜產資源、草地資源的保護工作,承辦種畜禽、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牧草種子和獸用生物製品的登記。
現任領導
局長:季發傳
榮譽稱號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