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吉首市人民政府同意.吉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17日印發吉首市老舊小區範圍內危房應急排險房屋置換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首市老舊小區範圍內危房應急排險房屋置換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17日
- 發布單位:吉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加快推進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做好危房應急排險,改善老城區居民居住環境,提升城市整體品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城市發展規劃以及棚改安置房現有餘量,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
納入吉首市老舊小區改造計畫的危房及附屬物
二、實施主體及部門
實施主體:吉首市人民政府
實施部門: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三、房屋置換籤約期限
從市人民政府下達危房應急排險置換通告之日起實施,簽約期限為下達房屋置換通告之日起90日內。
四、房屋置換方式和辦法
1.自願原則,同一小區住戶(不含門面)同意率達到100%後啟動房屋置換協定簽訂工作,否則不予實施。
2.置換安置房位於金坪、光明、桐油坪、燕子岩一期4個棚改安置點,原則上按照住宅土地等級實行等級別置換,具體選房辦法參照《吉首市2019年棚戶區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吉政辦發﹝2019﹞20號)執行,按協定簽定時間、房屋騰空時間、先後順序、分批次選擇置換安置房。
3.被置換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用於產權置換房屋的套內面積實行等面積置換。在辦理置換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時分攤面積計入房屋建築面積內,用於產權置換的房屋不計算樓層差。用於產權置換的房屋套內面積小於被置換房屋實測面積的部分,按被置換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結算給原房屋產權人。用於產權置換房屋的套內面積大於被置換房屋實測面積在10㎡(含)以下的部分,按2380元/㎡結算支付;用於產權置換房屋的套內面積大於被置換房屋實測面積在10㎡以上的部分,根據安置點區位按不同價格進行支付,具體為光明棚改安置點3200元/㎡、金坪棚改安置點和桐油坪棚改安置點3000元/㎡、燕子岩一期棚改安置點2500元/㎡。
4.原房屋產權人簽訂房屋置換協定時一次性補償搬遷費2000元。
5.《不動產權證書》辦證稅、費和首期房屋維修資金由市人民政府承擔,並於交付房屋後9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
6.被置換房屋及其土地在置換協定簽訂後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
7.置換已租賃的房屋,由原房屋產權人負責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契約。
8.置換有抵押權的房屋、土地及其他資產,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商一致或由抵押人清償債務後,再與市住保中心簽訂房屋置換協定。
9.本方案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解讀
一、《吉首市老舊小區範圍內危房應急排險房屋置換方案》的起草過程
1、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檔案精神和吉首市實際,初擬了《房屋置換方案(徵求意見稿)》。
2、提交會議研究的《房屋置換方案》包括適用範圍、實施主體及部門、房屋置換籤約期限、置換方式和辦法等四個部分。
3、我中心作為全市老舊小區範圍內危房應急排險房屋置換的組織實施和具體承辦單位,我們出台的檔案更應該細化、明了,便於操作。參照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核心內容,制定了《房屋置換方案(送審稿)》。
二、《吉首市老舊小區範圍內危房應急排險房屋置換方案》主要內容
本《房屋置換方案》共4項,具體內容如下:
1、適用範圍;
2、實施主體及部門;
3、房屋置換籤約期限;
4、置換方式。
三、政策法規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