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兇殺案

吉水殺人案一般指本詞條

2010年5月8日下午6時左右,江西省吉水縣八都鎮城元村發生一起特大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周葉忠持刀連續殺死8人。案件發生後,吉水縣公安局立即調集警力於當晚7時50分將正在潛逃的犯罪嫌疑人抓獲。2010年6月11日,從吉安中院獲悉,吉安中院審理吉水特大殺人案並一審判處周葉忠死刑。2010年7月15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周葉忠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吉水兇殺案
  • 死者年齡最大:83歲
  • 死者最小:僅10歲
  • 死者:8名
案件偵查,一審宣判,執行死刑,

案件偵查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不明,有三人是犯罪嫌疑人周葉忠的女兒、母親和妻子;另四人分別是其鄰居,還有一人是在當地打工的外鄉人.
多名知情村民向記者講述當時的案情時說,犯罪嫌疑人周葉忠2010年36歲,男性,系當地村民。兇殺案事發突然,之前沒有任何預兆。作案時,他首先將自己的女兒周小敏殺害,其80歲的母親跪求也未能倖免;隨後周葉忠闖至鄰居家,將妻子康秋英、鄰居胡東升和胡東升83歲的母親吳秀殺害;村民葉文娥和周年妹在通知鄰居逃跑和報警時被殺害;當地打工的一名外鄉人左華生在出門時也被周葉忠殺害。
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舒曉琴於凌晨兩點趕往現場,就案件調查審理、死者家屬安撫及善後處理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一審宣判

2010年6月11日上午,從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審理吉水特大殺人案並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周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葉忠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合議庭評議後,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周葉忠未提出抗訴。

執行死刑

2010年7月15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周葉忠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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