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吉林省國家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吉林省國家稅務局一般指本詞條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吉林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 成立時間:2018年6月15日 
  • 辦公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南湖大路1518號 
  • 機構隸屬:國家稅務總局
成立背景,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現任領導,獲獎榮譽,

成立背景

根據改革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組建後,吉林省內各市、縣新稅務機構也將逐步分級掛牌。原國稅、地稅機構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稅務機構承繼。全省各級稅務幹部表示堅決擁護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力以赴地做好組織收入、落實減稅政策、最佳化納稅服務等各項工作,為推進稅收現代化進程、經濟社會發展和幸福美好吉林建設貢獻稅務力量。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在積極穩妥的推進改革的同時,確保稅收服務工作平穩高效,有序推進,全省辦稅服務廳實現主要涉稅業務“一廳通辦”,12366納稅服務熱線實現“一鍵諮詢”,網上稅務局、內外網站實現整合併拓寬服務功能,切實為納稅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全面的納稅服務。

歷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著原吉林省國家稅務局、吉林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省委書記巴音朝魯,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張安順,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吳靖平,省政府副秘書長馮喜亮出席掛牌儀式。

主要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關稅種、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承擔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訟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承擔增值稅發票管理。
企業所得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對企業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個人所得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對個人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財產和行為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資源和環境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資源稅、環境保護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和菸葉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社會保險費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工作。
非稅收入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出口退(免)稅年度安排,組織實施免抵調庫年度安排;組織實施稅收收入的預測分析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
納稅服務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承擔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辦稅服務和權益保護等工作。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工作。
國際稅收管理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國家(地區)間稅收條約(安排);承擔跨境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工作;負責外事管理。
稅收經濟分析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經濟分析工作;運用稅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承擔稅收政策效應分析工作。
財務管理處(裝備和採購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預決算、基建、會計核算、財務內控和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等工作。
督察內審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執法督察;組織實施預算執行、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內部財務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
考核考評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年度績效考評工作。
教育處
主要職責:承擔教育培訓工作。
黨建工作處(黨委宣傳部、巡察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統籌和指導系統黨群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和指導系統巡察工作。
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群工作。
老幹部處
主要職責:承擔老幹部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設定黨委紀檢組,承擔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事業單位

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12366納稅服務熱線管理和平台運維工作;承擔稅收宣傳工作。
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稅收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信息安全等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稅收科學研究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科研工作。
吉林省稅務幹部學校(中共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黨校)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黨員黨性教育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派出機構

第一稅務分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承擔“千戶集團”企業名冊管理、數據採集、風險應對工作。
第二稅務分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管轄企業的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
第三稅務分局(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信息數據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各類稅收數據、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的集中管理與分析套用。
稽查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承擔案源管理、稅務稽查、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組織查辦督辦稅收重大違法案件。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副局長:張鵬飛
局長:田玉山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福才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立中
黨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呂徽
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王貽壘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田驊
黨委委員、總會計師:于洋
黨委委員、總審計師:李炳軍

獲獎榮譽

2020年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關於表彰2020年全省脫貧攻堅獎的決定》表彰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機關黨委為“2020年吉林省脫貧攻堅獎組織創新獎”。
2021年4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稽查局檢查二科榮獲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
2021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機關黨委被授予“吉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12366 納稅服務熱線被命名為“第20屆全國青年文明號“。
2022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入選吉林省直機關工人先鋒號擬表揚集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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