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康保

吉康保

“吉康保”是由吉林省醫療保障局作為醫保政策諮詢單位、吉林省保險行業協會作為統籌指導單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承保,吉林省基本醫保參保人專屬的普惠型補充醫療保險。

2021年“吉康保”首年上線時就受到社會各界熱烈反響,憑藉較低的保費,惠民的保障,突破年齡、戶籍及健康狀況的限制,“吉康保”上線首年就有40多萬吉林省老百姓參保。

在2021年度參保大數據的基礎上,2022年度“吉康保”保障全新升級,依舊68元保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康保 
  • 參保價格:68元升級版和99元豪華版 
  • 2022年參保日期:2022年1月12日-2022年3月26日 
  • 2022年保障日期:2022年3月31日-2023年3月30日 
  • 2021年參保日期:2021年1月12日-2021年3月26日 
  • 2021年保障日期:2021年3月31日-2022年3月30日 
產品信息,產品特點,保障責任,年度區別,社會意義,

產品信息

“吉康保”具有不限制年齡和戶籍,特藥保障水平整體提升的惠民屬性,能夠讓更多吉林老百姓享受更好的醫療保障。一年僅需68元,即可獲得最高200萬元的醫療費用保障,2022年更有99元豪華版,選擇更多。

產品特點

1.“吉康保”參保不限戶籍,只要在吉林省內有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均可參保;
2. 不限年齡,上至百歲以上老人,下至剛出生的嬰兒均可參保;
3. 不限職業,企業職工、公務員、農民、退休人員、自由職業、學生等群體均可參保;
4.不設健康狀況限制,無需體檢,適合全家參保。

保障責任

2021年度“吉康保”
責任一 醫保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保障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診斷並接受住院治療(包含門診特殊病等待遇視同住院的治療),對於該被保險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經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補償後的剩餘個人自付費用,按照約定給付保險金。
年度累計免賠額為2萬元, 報銷比例高達100%,最高可報銷100萬。
責任二 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障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指定醫療機構的專科醫生診斷並開具處方,在指定醫療機構或指定藥店購買符合《吉康保特定高額藥品目錄》支付範圍內的藥品,對於該被保險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該特定藥品費用,按照約定給付保險金。
特藥保障 無免賠額,報銷比例為90%,最高可報銷 100萬。
兩項責任累計最高可報200萬
2022年度“吉康保”
68元升級版
責任一 醫保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保障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診斷並接受住院治療(包含門診特殊疾病等待遇視同住院的治療),對於該被保險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經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補償後的剩餘個人自付費用,按照約定給付保險金。
經醫保報銷後, 剩餘醫保支付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吉康保”予以報銷,年度累計免賠額由2萬元降低至1.8萬元,報銷比例高達100%,最高可報100萬。
責任二 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障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指定醫療機構的專科醫生診斷並開具處方,在指定醫療機構或指定藥店購買符合《吉康保特定高額藥品目錄》支付範圍內的藥品,對於該被保險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該特定藥品費用,按照約定給付保險金。
使用了 《吉康保特定高額藥品目錄》中藥品及符合適應症規定的,特藥費用由“吉康保”報銷, 無免賠額, 報銷比例為90%, 最高可報100萬。
99元 “吉康保”豪華版
99元“吉康保”豪華版有 三項保障責任,其中 兩項與68元“吉康保”升級版一致,不再贅述,單獨說一說 增加的責任:
責任三 醫保範圍外住院醫療費用保障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診斷並接受住院治療(包含門診特殊疾病等待遇視同住院的治療),對於該被保險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當地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外的醫療費用,按照約定給付保險金。
醫保報銷後、“吉康保”責任一(醫保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 報銷後,剩餘的個人自費住院醫療費用,均在此報銷範圍內,年度累計免賠額2萬元,報銷比例為50%,最高可報銷30萬,三項保障責任合計最高可報銷230萬。

年度區別

亮點一:免賠額降低
2022年度“吉康保”升級版保障責任一醫保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年度累計免賠額由上年度2萬元降低至1.8萬元,報銷比例為100%,更多醫療費用將納入報銷,受益更多廣大人民民眾;同時,保障責任二特定高額藥品費用零免賠,報銷比例為90%;
亮點二:特藥保障水平提升
2022年度“吉康保”特藥數量增加至25種,覆蓋肺癌、肝癌、乳腺癌、頭頸癌、白血病等16種惡性腫瘤,適應症也擴充至36種,覆蓋面更廣,保障更豐富、更惠民。
亮點三:增加99元豪華版選項
99元“吉康保”豪華版則是在68元升級版的保障基礎之上,增加了自費保障責任:醫保範圍外住院醫療費用,經醫保報銷後的剩餘個人負擔的自費費用也納入了“吉康保”保障範圍。合計最高可報銷230萬。

社會意義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提出,要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等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吉林省已建立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體系,同時著力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建設與完善,吉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醫療保障得到進一步提升,但政策範圍內的自付費用和政策範圍外的自費費用保障依舊是人民民眾的強烈需求。
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實現醫療保障更為充分和平衡發展是醫療健康保障事業的發展方向。“吉康保”從人民的需求點出發,通過緊密銜接吉林省醫保政策而設計,保障範圍同時覆蓋醫保目錄內外,涵蓋門特項目、住院和院外購藥幾大板塊,進一步提升我省人民健康保障水平。
“吉康保”產品的推出,是對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相關要求的具體落實,將更加完善我省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織密我省的醫療保障制度網路,更是對全省民眾身心健康高度關心關注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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