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農業局

吉安縣農業局屬縣政府成員單位,局機關內設13個股(站),有109名幹部職工,具體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推廣、植檢植保、農業檢測、土肥管理、畜牧防疫檢疫、漁政管理、農業科教信息、農民負擔管理、農資市場監管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縣農業局
  • 地點:吉安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 研究擬訂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法規的起草工作。
3、 研究擬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產品加工業等農業各行業的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與實施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4、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搞好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財務管理和農村和土地承包契約管理工作。
5、 按照農業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行使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綜合執法;負責牽頭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的打假工作,負責農業病蟲草鼠的測報與防治工作。
6、 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組織生態農業縣的申報工作;指導農業用地、漁業水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指導基本農田建設,保護基本農業用地。
7、 按照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全縣種子行業的行政管理,組織和指導優良品種繁育和推廣;組織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縣內生產種子、農藥、獸藥、有關肥料、飼料等產品的登記申報工作。
8、 組織種畜與水產種苗管理、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9、 制定農業科技、教育、科技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科技項目的攻關、成果鑑定、推廣;組織農村幹部和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以及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和協調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科技人員、農民技術人員及全縣各類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晉升、考核和管理工作。
10、 織農業招商引資、涉外事務和國際國內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發國際國內農產品市場。
11、 發展漁政管理及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管理。
12、 負責良種場、蠶桑場的行業管理。
13、 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下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業務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與管理;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14、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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