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利區鹽業管理局
- 性質: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 隸屬於:洛陽市鹽業管理局
- 職責:鹽業行業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定我區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編製鹽業發展規劃。
2、綜合協調鹽業產供銷關係,組織和指導該區鹽業生產經營活動。
3、根據國家計畫安排,參與編制我區鹽的調撥、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管理,負責全區鹽的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核、換髮和管理。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5、負責全區食鹽加碘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碘鹽生產,統一包裝的供應管理。
6、負責國家儲備鹽及中央有關專項資(基)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7、對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監管管理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財務股、運銷股、鹽政股、人事股、鹽政稽查隊等。
附註:吉利區鹽業公司是全區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為區鹽業管理局下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