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年報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市林業和園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務公開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章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務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是健全機構,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組織保障。進一步明確局辦公室為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局各處室協助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力推動了政務公開工作。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標準。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制定《關於2014年政務公開工作計畫的通知》,並根據局制定的《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政府信息公開內部審查及發布程式》、《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政府信息發布制度》等8項制度內容,以及《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機關內部事務公開實施意見(暫行)》要求,及時、規範地公開政府信息。全年未發生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政府信息事件。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標準。根據新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系統要求,按期對機構領導、機構設定、人事信息、政策法規、招標採購等公開目錄進行了更新和調整,保證《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提供的常規性信息的準確性。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開事項,逐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建立和完善局入口網站欄目和技術標準,促進局入口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的連線。指導和推動局屬單位開通或維護網站,強化系統內辦事公開、信息公開。目前局屬單位合肥植物園、野生動物園、大蜀山森林公園等均開通了網站,其中大蜀山森林公園還開通了新浪官網微博,進一步提升為民服務意識。
四是完善行政職權行使規範標準。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工作,在服務程式、流程、時限上堅持一個標準對外,實行服務承諾制,認真做好林業園林行政許可審批的統籌和規範工作。認真完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保留行政許可1項,非許可審批2項,承接行政許可項目1項,凍結1項,取消2項,下放8項;另外有兩項行政許可和原來1項進行了合併,轉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1項。
五是加強林業園林行業信息公開力度。召集機關各處室、局屬單位信息員,積極開展《條例》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操作流程。通過局網站、新聞媒體、林業園林之聲等渠道,以森林城市建設、城鄉綠化大會戰、林權改革、濕地公園建設、2014中國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會等為重點,主動、及時地向公眾宣傳城鄉綠化工作動態。其中,合肥人民廣播電台每天早上7:30播出林業園林之聲;組織記者深入造林綠化現場採風,在合肥日報、合肥晚報、安徽商報、江淮晨報等新聞媒體刊登精彩紛呈的新聞報導,進一步加大對森林合肥建設的宣傳;對苗交會、園林年卡發布等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新特點、新風采;設立林業園林宣傳欄和公告欄,並及時更換內容,使來訪者第一時間能感知到林業園林中心工作信息;逐步完善合肥市古樹名木GIS查詢系統,開通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廉政風險防控、政風行風評議專欄等,全部連結於局網站上,進一步加強與社會各界的互動。設立投訴舉報電話,認真辦理市長熱線、局長信箱等來信、來電、來訪件,虛心接受民眾監督評議。
六是積極探索社會公示、專家諮詢、論證等公開形式。對林業園林行政許可事項實行目錄管理,每周都會將上周辦結的行政許可事項通過合肥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以及局網站向社會公布。邀請林業園林方面的專家參與《綠化管理條例》修訂、綠化示範路評審查等業務工作,進行專業指導和論證。廣泛徵求社會意見,《合肥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均向各縣(市)區、開發區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發了徵求函,並通過局網站或媒體向社會徵求意見,目前《合肥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修改完善並已印發,《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正根據徵求來的意見進行進一步完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我局累計公開政府信息585條,其中主動公開信息248條。所有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我局都通過對外政務網站向公眾主動公開,接受社會各界查閱和監督。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公開辦的要求進行報備。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費為零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我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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