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固定資產清理

合營企業固定資產清理是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正常耗損或遭受非常事故等原因而喪失生產能力不能繼續使用時所進行拆除、整理、出售等工作的總稱。固定資產清理應設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核算。借方登記固定資產淨值和清理費用,貸方登記固定資產變賣時所得的價款,入庫的殘料價值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收回的賠償款等。借方反映固定資產清理時的淨損失,貸方餘額反映固定資產清理時的淨收益。

固定資產清理的帳務處理是:(1) 沖銷清理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淨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 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2)發生清理費用,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3) 變賣所得價款,入庫的殘料價值,自過失人或保險公司取回的賠償款等,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4)處理清理淨損 益。發生清理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有關明細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發生清理收益時,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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