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和體育工作的統籌規劃與協調管理。
(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學科專業建設,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負責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推進我縣教育信息化建設。
(三)綜合管理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辦教育工作,聯繫地方高等教育;組織編寫審定地方教材,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和體育經費、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國(境)外教育和體育的援助、貸款以及教育和體育國際項目的合作和執行。
(五)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六)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縣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電化教育、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縣直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鄉鎮學校、局直屬學校和單位班子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縣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階段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小、國中、高中、職高學歷教育和考試;指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落實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十)承擔國家和省、市交辦的教育和體育研究項目和實驗課題,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工作。
(十一)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規範體育服務管理;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組織並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和體育彩票銷售工作監督管理。
(十二)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體育訓練、體育競賽、青少年體育工作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市級及以上綜合運動會的參賽和承辦工作,負責組織和協調縣內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監管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三)積極開展並監督教育和體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做好外籍教師、專家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教育和體育行業社會組織的業務活動,對歸口管理的社團進行監管。
(十四)負責師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以人民需求為中心,以人民美好生活為指引,統籌推進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加強全縣教育、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服務便民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政務工作、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組織協調、對外聯絡、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和重要會議的承辦工作;負責局機關保密、目標考核、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產管理和日常接待工作;負責宣傳工作、政務信息、輿情監控、網路信息安全和新聞發布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牽頭制定全縣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牽頭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指導系統內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統戰、思想政治、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和群團工作。
(三)教育股(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指導教育改革工作;制定基礎教育質量評估標準,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學質量評估工作;負責教材征訂、審定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學生會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負責國中畢業升學文化、體育和實驗考試工作的實施;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擬訂全縣職業教育、成人繼續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及改革和發展;協助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指導高等職業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教學管理、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國家課程計畫的監督執行工作;指導學校德育、藝術、衛生、國防、科技、信息技術、法治、禁毒、健康、環保教育和實驗教學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好勞動實踐教育、留守兒童教育和學校文化建設工作;組織縣級、校級藝術活動的開展;組織協調全縣語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廣國語工作;規範語言文字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交辦的教育研究項目和課題,指導縣內教育科研工作及成果的推廣。推動政務、校務公開,指導本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辦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四)人事師培股。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幹部教師的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學校人事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協助縣級有關部門做好直屬學校縣管幹部的選拔考察工作;負責鄉鎮學校、局直屬學校和單位的校級幹部的選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工作和教職工調配、交流等工作。
(五)計畫基建財務股。負責編制全縣教育和體育項目經費計畫;負責本系統經費管理和教育基建工作;負責本系統教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的統計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裝備管理工作;配合局辦公室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學校布局規劃和調整工作;負責督促學校做好危房的檢查、鑑定、排除和改建工作;指導學校環保、綠化美化、新能源、節能減排等後勤與產業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學生資助工作;負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實施工作;監督和檢查教育和體育系統經費的投入、管理和使用,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經費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有關專項審計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查詢、核查有關審計事項。
(六)安全和社會管理股。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本系統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管、督促、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事故調查處理、處置工作;負責協調做好校園周邊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信訪、法治、綜治、維穩、禁毒、防邪和警校共育及社會創新管理工作。
(七)體育股。擬訂縣域全民健身、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體育彩票銷售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縣業餘體育學校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活動,負責全縣體育協會和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按省、市要求組織體育競賽工作;承擔組織監督體育活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交辦的體育研究項目和課題,指導縣內體育科研工作及成果的推廣。負責體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教育督導室。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縣政府的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對各級各類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質量進行評估;負責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發布縣級教育督導報告;承擔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九)招生工作股(縣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縣大中專招生,成人高等教育學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宣傳、報名、體檢、政審、志願填報和統一考試工作;負責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等非學歷考試工作;開展招生考試宣傳工作;調查處理全縣招生考試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領導分工
唐 焰: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縣委教育工委、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招生工作股。
廖宗澤:縣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層黨建、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幹部人才管理、師德師風建設、教師隊伍建設、師資培訓、職稱評審、繼續教育、機構編制、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管理、退休教師協會等工作;負責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分管黨建辦、人事股、秘書股,聯繫合江中學、合江天立學校、九支中學和九支鎮、車輞鎮、法王寺鎮所屬學校。
杜獻文:縣政府總督學 負責基礎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勞動教育、研學實踐教育、科技教育、教育科研、調查研究、綜合改革、語言文字、控輟保學、教材教輔管理;負責督政、督學、督導評估、教育均衡、質量強縣、教育評價等工作。分管教育股、督導室,聯繫縣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文橋國小、望龍中學、白沙中學和白米鎮、望龍鎮、白沙鎮、神臂城鎮所屬學校。
李 涓: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負責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指導開展紀檢監察工作。
馮 鈴:副局長 負責學校後勤管理、基建投資、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民生、教育經費管理、收費管理、教育重大項目建設、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審計、統計、營養改善計畫、學校食品安全、學校燃氣安全、學生資助和貸款管理、環保、河長、林長、田長工作,負責農民工、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計財股、教育體育服務中心,聯繫人民國小、瀘高合江實驗學校、榕山中學和臨港街道、白鹿鎮、榕山鎮所屬學校。
段正偉:副局長 負責應急管理、學校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防震減災、綜治(基層治理)、掃黑除惡、掃黃打非、防學生欺凌、防邪、防電信詐欺、非法集資、衛生健康、疾病防控;學校體育、青少年體育、競技體育、民眾體育、體育競賽、體育產業等工作。分管安全和社會管理股、體育股,聯繫城關中學、大橋中學、合江職高、先市中學和大橋鎮、先市鎮、堯壩鎮所屬學校。
李秋梅: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意識形態、國家安全、統戰(民宗)工作;機關黨委、機關黨建、目標考核、文電會務、公務接待、新聞宣傳、網路意識形態、網路安全、輿情、保密、市長熱線、網路問政、政務信息、政府信息公開、機關值班值守、機關文書檔案、機關後勤保障、機關離退休老幹部、機關聯村、包聯社區、鄉村振興、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機關財務、機關工會等工作。分管黨建辦、辦公室、計財股,聯繫馬街中學、縣特殊教育學校、鳳鳴中學和符陽街道、真龍鎮、鳳鳴鎮、荔江鎮所屬學校。
聶 宏:副局長 負責信訪、維穩;學前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政權力事項、政務一體化、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公共服務事項、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營商環境、法治建設、合法性審查、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學校德育、精神文明、未成年人保護、法治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兒童教育、家校共育、雙擁、關工委、婦兒工委、共青團、少先隊等工作。分管安全和社會管理股、教育股,聯繫少岷職校、利城高中、三河學院、先灘中學、福寶中學和石龍鎮、先灘鎮、福寶鎮、甘雨鎮所屬學校。
周小勇:二級主任科員 受局黨組委託,協管招生工作股,主抓國家教育考試、教育系統工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