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經信委

合山市經信委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通信行業有關問題,負責應急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山市經信委
  • 職能: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
  • 隸屬:市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辦公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工業與信息化工作的組成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我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積極推進全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研究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指導行業發展、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研究制定工業行業規劃、法規、標準;聯繫有關社會中介組織;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散裝水泥推廣套用;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全市工業、信息化系統信息服務及聯繫渠道;研究分析全市工業發展和信息化工作情況;負責指導和推進工業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協調提出最佳化全市工業經濟結構的政策建議。
(五)協調解決全市工業發展和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配套體系建設;促進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環境的改善,統籌縣區工業發展工作,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培育和促進本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承擔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
(六)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調落實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工業和信息產業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加強全市工業和信息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產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七)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郵電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聯合運輸,做好全市鐵路、公路、水路、貨櫃、管道運輸的銜接和協調工作。
(八)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布局,擬訂並定期公布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指導工業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引導、指導工業企業專業化協作和區域化合作;負責全市工業項目招商引資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工業項目的監督和檢查;參與全市工業項目中的協調與服務工作,及時收集、了解掌握工業項目的動態。
(九)負責指導、協調、促進全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推動全民創業,引導非公經濟快速發展;負責對市工業信息化行業的指導和協調;負責市黃金產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和服務。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承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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