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交通運輸局

合山市交通運輸局內設辦公室、綜合股,下設市公路管理所、市公路運輸管理所、市航運管理所和南柳二級公路收費所、貨運站5個事業單位,全順公交公司一個企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山市交通運輸局
  •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水路運輸行業監管責任
  • 內設機構:設2個內設機構
  • 地點:合山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原合山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建設局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來賓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發揮整體優勢和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行業規劃和標準;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根據市政府委託,起草有關交通運輸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監管責任。指導並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負責營運汽車、船舶跨省運輸管理工作、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交通專項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建議,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規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站場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依法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六)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科技開發、工程造價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及維護穩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水路運輸、港口行政執法(含治理公路超限)工作。指導港口設施保全工作。
(九)對機關、局屬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合山市交通運輸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印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工作總結、檔案起草;撰寫交通政務信息、年鑑、史志;負責上級及本局重要決策、指示的承辦、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保密、信訪、計畫生育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等。牽頭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工作。
指導交通行業法制工作,負責行業法制建設的規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負責承辦與交通行政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管理業務,維護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道路、水路國際運輸業務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工作;協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擬定全市交通行業財務會計、固定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擬訂承辦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籌集管理工作;負責專項資金、政府採購、外匯、信貸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的組織編報、執行和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編報交通運輸資金綜合使用計畫工作;歸口管理行業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工作和指導協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外部審計的協調配合及審計的套用工作。

人員編制

合山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編制5名。其中:行政編制為4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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