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案例突破教程:商法

司法考試案例突破教程:商法

《司法考試案例突破教程:商法》是2006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海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考試案例突破教程:商法
  • 作者:張海峽
  • 出版時間:2006年3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158 頁
  • ISBN:9787503662225
  • 定價:2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三大實體法和三大訴訟法在司考中占據絕對的主體地位,總分值達到了70%至80%。如果能把握好這“六大巨頭”,勝利將近在咫尺。這“六大巨頭”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位居基礎與核心地位,因此試題難度不斷攀升,成為司法考試的“爬坡區”。許多考生都有這樣的感覺,複習多遍後,仍然不會做題,這主要是沒有理解考點的關鍵內容。那么,如何突破司法考試的“爬坡區”呢?
  其實,很多考生只是缺乏隻言片語的點睛指導,正是那關鍵的點睛之語,可以讓考生對考點豁然頓悟,突破自身的極限,幫助考生順利通過“爬坡區”。
  為此,我們特意組織了一批司法考試培訓市場的後起之秀,他們活躍於北京各大司法考試培訓學校,用他們所積累的培訓經驗,傾心打造本套叢書,以期對考生理解、記憶和套用法律有所益處,幫助考生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一)本書體例
  1.[基礎理論]:選擇重要考點,總結基礎理論,突出需要重點記憶的知識點。其中的“易錯點提示”,為考生指出了本考點易混淆、出錯的知識點,讓考生如臨課堂,豁然開朗。
  2.[突破案例]:練習是通過司法考試的必要途徑,尤其是案例練習,突破了簡單記憶的局限,培養考生用法條和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套用能力。本欄目摘選典型案例,著重於與考點相關、易混淆知識點,例如對於本考點所涉及的基礎理論的特殊和例外規定,司法考試中考生很難注意到的思維死角,以及通過橫向對比等方式體現的容易出錯、混淆的知識點等等,加強考生對於相關知識的深度理解和套用能力,訓練考生的答題思路。
  3.[突破要訣]:針對司法考試培訓中多數考生遇到的瓶頸問題,本欄目從容易混淆和出錯處、如何記憶、如何區分等方面進行簡要歸納和總結,加深考生對於重點、難點和疑點的記憶與理解。  (二)備戰司法考試的建議
  1.注重案例練習的作用。準備司法考試,或者說學習任何東西,要解決的就是三個問題:理解、記憶和套用。理解是前提,記憶是關鍵,而套用是目的。法律不是用來看的也不是用來學的,而是用來用的。司法考試作為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考查的主要對象並非是高深的法學理論,而是將法律規範運用到具體案例的能力。這在司法考試的試題中表現為:沒有名詞解釋,沒有簡答,80%的題目都是小案例。因此,編者認為,司法考試成敗的關鍵在於考生是否能夠將自己所理解和記憶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具體的語境中。
  案例練習能將法律規範與法律規範、法律規範與具體事實(具體語境)聯繫起來,在這種穿梭聯繫的過程中,既可以培養自己的法律邏輯思維,又可以將分散的法律知識整合為一個整體,最終解決法律知識的套用問題。因此,在單純記憶性考題減少、小型案例題逐漸增多的司法考試中,考生應當明確案例練習的重要性,在記憶、理解法條和基礎理論的同時,在案例中靈活套用所學知識,走出複習多遍後仍然不會做題的困境。
  2.慎用“題海戰術”。一些考生走人誤區,以為題海戰術就能萬事大吉,於是不惜代價,購買了各種各樣的參考書,期望通過全方位的練習,達到通過司法考試的目的,結果每本參考書都只能走馬觀花地翻閱,甚至不一定有時間翻閱,花費了大量時間和金錢,卻收效甚微。
  其實,“萬變不離其宗”,無論歷屆司法考試的題型如何變化,其內容都根源於教材。因此,首先要抓住教材,才能把握方向。習題的作用在於幫助考生髮現自己的薄弱點,鞏固自己的記憶,促進對知識的理解。因此,我們的建議是:在教材之外,抓住一本或者一套適合自己的參考書,讀透每一個知識點,並在複習後期對真題進行分析和研究,把握出題思路和考點,對於應試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3.勿執著於爭議問題。目前,市面上各種司法考試的輔導書可謂層出不窮,各類輔導班如雨後春筍,這為考生準備考試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不過,細心的考生會發現,不同圖書對同一個試題的解答可能相異,不同輔導教師對個別考點的觀點也可能不同,這給考生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有部分考生因此不知道如何面對這樣的問題。
  對此,我們的建議是:一方面,有爭議的考點往往不是司法考試的重點,千萬不要執著於個別問題,而影響對整個考試的複習效率。另一方面,就考試本身而言,對於有爭議的問題,要以法務部考試中心編審的大綱和最新教材為主,把大綱和教材讀透、讀薄,是考試製勝的法寶。
  4.權衡放棄的利弊。司法考試確實是一門“放棄”的藝術,考生在複習的時候,應當懂得“放棄”與“選擇”,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回報。但在實際操作中,放棄容易而藝術難!部分考生單純地放棄一些國小科,往往導致最容易得到的分數沒有得到,而想要得到的分數不一定得到,以致沒能通過司法考試。
  對此,我們的建議是:首先要明確“放棄”的方向,“放棄”並非是單純的捨棄,而應當合理支配時間,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其次,當我們的放棄水平還達不到“藝術”之境界時,那么還是請記住那句話:基本的永遠是重要的,最基本的永遠是最重要的!
  對明天最好的準備就是今天做到最好。衷心祝願閱讀本書的考生能夠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編者
  2006年3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一節 公司法基本理論
考點1 公司的分類
考點2 公司對外轉投資
考點3 公司的章程
考點4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考點5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考點6 公司債券
考點7 公司的合併與分立
考點8 公司的增資與減資
考點9 公司的利潤分配
考點10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考點11 《公司法》新增制度
第二節 有限責任公司
考點1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
考點2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
考點3 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考點4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轉讓
考點5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考點6 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
考點1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考點2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考點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
考點4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
第二章 合夥企業法
考點1 合夥企業的設立
考點2 合夥企業的出資方式
考點3 個人合夥和合夥企業的區別
考點4 合夥企業財產
考點5 合夥企業事務的決定
考點6 合伙人的競業禁止、自我交易禁止義務
考點7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
考點8 合夥企業與其債權人的關係
考點9 合伙人的債權人與合夥企業的關係
考點10 入伙和退夥
第三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
考點1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主體的條件
考點2 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和責任承擔
考點3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
考點4 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方式
考點5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四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
考點1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設立檔案的要求
考點2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契約、協定與章程
考點3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註冊資本與出資
考點4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與法律適用
考點5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
考點6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考點7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特點
考點8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與收益分配
考點9 外商獨資企業外方的出資方式與出資期限
考點10 外商獨資企業的組織形式
考點11 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終止與清算
第五章 破產法
考點1 破產申請的條件
考點2 破產案件受理的法律後果
考點3 債權人會議決議的程式要件
考點4 破產債權的範圍
考點5 破產財產的範圍
考點6 破產抵銷權
考點7 破產程式的終結
考點8 破產清算
考點9 和解與整頓
第六章 票據法
第一節 票據總論
考點1 票據無因性
考點2 票據的種類
考點3 票據記載事項
考點4 付款請求權及抗辯權
考點5 追索權
考點6 背書
考點7 保證
考點8 票據權利的瑕疵
考點9 票據的喪失與補救
考點10 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
第二節 匯票、本票、支票
考點1 匯票的法定記載事項
考點2 匯票的任意記載事項
考點3 匯票的承兌
考點4 本票的出票
考點5 支票的記載事項
第七章 保險法
第一節 保險法總論
考點1 近因原則
考點2 保險利益原則
考點3 保險欺詐
考點4 單保險契約與復保險契約
考點5 保險契約的成立
考點6 保險格式契約條款解釋
考點7 保險契約保險人的說明義務
考點8 保險契約變更、中止、終止和解除
考點9 保險契約中保險人的除外責任
第二節 財產保險
考點1 超額財產保險
考點2 代位求償權
考點3 財產保險標的的安全維護
第三節 人身保險
考點1 人身保險契約的生效條件
考點2 人身保險契約的受益人
考點3 人身保險契約中保險金的給付
第四節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第八章 海商法
考點1 船舶擔保物權
考點2 共同海損
考點3 承運人的責任
考點4 船舶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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