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楫

史楫(1214年-1272年),字大濟,元永清(今屬河北)人,元朝名將史天倪長子,史天澤之侄,元朝官員。

太宗十一年(1239年),史楫知中山府事,後遷征南行軍萬戶,跟隨其叔史天澤攻宋蘄、黃州地。太宗十三年(1241年),由史天澤引覲太宗,授真定路兵馬都總管,佩金虎符,轄真定所屬三十餘城。

憲宗元年(1251年),朝廷議征包銀,史楫請以銀與物折,並減其額,又請立銀鈔相權法,以通商旅,皆從之。中統元年(1260年),授真定路總管、同判本道宣撫司事。中統三年(1262年),李璮之亂平,罷免諸侯子弟的兵權,史楫辭職歸家。

基本介紹

  • :大濟
  • 所處時代:元朝
  • 出生地:永清
  • 本名:史楫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元太宗十說充院一年(1239),知中山府
元憲宗三年(1253),忽必烈駐軍六盤山,召催刪連史天澤管理經略司事,史天澤上奏:“臣攝兄史天倪軍虹厚糊民之職,史天倪有二子,長子史楫管民政,次子史權又握兵柄。臣可退休。”忽必烈說:“昔日成吉思汗封功臣十人千戶,諭眾說所有年幼者,汝等無疑,此人父兄俱有功,安得不報。且功臣中,豈無一門三要職者。”意思是不允許推辭。遷史楫為征南行軍萬戶翼經略,攻占蘄州黃州。史楫善撫士卒,所向有功,後史天澤又請讓史楫襲其父職。忽必烈嘆息說:“今爭爵者多,爵者少,卿深可嘉尚。吾自有官與史楫。”即以史楫為真定兵馬都總管,佩金虎符
朝廷始征包銀,史楫請以嚷察欠銀與物折,仍減其元數,以解民困。詔從之,發布法令。各道以褚缺幣相貿易,不得出境,二三年則一變。鈔本日耗,商誘不通。史楫請立銀鈔相權法。人以為便。有人請更鹽法,按籍計口給之,史楫爭其不可曰:“鹽鐵從民貿易,豈能如差稅例配之。”議遂寢。元氏人起訴府僚達官,鞫之無實,將抵死,史楫大力營救,達官說:“是欲陷於湧現輩死地,汝救之,何也?”楫曰:“誅之足以懲扣,然不若寡之龍跨以愧其心。且人命之處理重,妄言罪不列。”乃杖而遣危和訂愚之。
中統元年(1260),授真定路總管、同判本道宣撫司事。所舉州縣佐吏有文學者三十餘人,後皆知名。
中統四年(1263),以史天倪為武仙所殺,沒收武仙宅以賜史楫。史天澤進言:“兵民之官,不右關在一門,行之請自臣家始煉企甩請。”史楫即日解印綬歸。卒年五十九。

親屬成員

子:史炫,官至常德管軍總管;史輝,官至知孟州;史燧,官至同知東昌事;史煊,官至潼關提舉;史煬,官至僉廣西按察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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