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組建於1998年6月,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地址:台州市
- 成立時間:1998年6月
- 人員編制:7人
機構介紹
2008年5月台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增掛“台州市民防局”牌子,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市民防局承擔城市民眾防護任務。
2011年6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由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台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內設綜合處和指揮通信處兩個處;下設台州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和工程管理所兩個事業單位。
2013年9月,市編委批覆同意台州市0201工程管理所增掛“台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站”牌子。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人民防空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地下空間規劃編制。
(三)牽頭制定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人員防護行動。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定市本級並指導各縣(市、區)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督促檢查各縣(市、區)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
(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點防護目標並報市政府審批,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
(六)指導各縣(市、區)組建、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等民眾防空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依法落實人民防空、防災警報試鳴制度,指導各縣(市、區)組織實施警報信號發放工作,負責人防警報設施拆除、遷移審批。
(八)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人防資金投資建設的人員疏散場所)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投資規模在600 萬元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審批;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要求審批;負責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審批;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的平戰轉換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落實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國防教育部門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城鎮初級中學、高等師範院校的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指導協調市級有關應急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中人員防護、避災、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市級有關應急主管部門做好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組織人民防空幹部和志願者及社區民眾的教育培訓。
(十)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開展內部審計;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市、區)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十二)指導各縣(市、區)和人防重點鎮開展人民防空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市政府、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