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學院軍事愛好者協會
- 協會宗旨:激發愛國熱情、增強國防觀念、普及國防知識、提高軍事素養、豐富業餘文化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氛圍
協會會徽,協會章程,
協會會徽
台州學院軍事愛好者協會會徽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軍事愛好者協會(以下簡稱軍協)
第二條 協會性質:軍協是在台州學院校團委和校社聯領導下的、掛靠在武裝部和建築工程學院的、由該校在校生主持日常工作的學生興趣社團。
第三條 協會宗旨:激發愛國熱情、增強國防觀念、普及國防知識、提高軍事素養、豐富業餘文化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氛圍。協會精神:團結,創新。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管理層:
(一)、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理事一名、名譽會長等。協會下設協會理事會、各職能部門及會員小組。
(二)、會長負責領導整個協會的工作,對外代表協會。
(三)、設立理事助理職務,協助會長、理事長解決實際問題特別是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作好各部之間的聯絡。
第五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為協會的權利機構,有權修改協會章程,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選舉會長、副會長,調整和增選部長。
(二)、理事會在會長領導下,對協會的工作作出計畫,作好職能分工,並決定協會的發展方向。協會的各個部門向理事會負責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三)、理事會由如下成員組成:
1、會長、副會長、理事、名譽會長
2、辦公室主任、各部部長、會員小組組長。
3、理事會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骨幹會員。
4、理事會上只有會長、副會長、理事、辦公室主任以及各部部長和會員小組組長有表決權。
第六條 職能部
(一)、辦公室:辦公室為協會的日常辦公機構,負責統籌協調理事會安排的各項工作;負責協會會議的人事通知、會議考勤和會議記錄;負責管理各部的活動計畫和總結報告,保存協會各種資料檔案;負責考評協會各部工作的開展情況;負責協會公有物品的管理。負責接待協會會員的個人諮詢,對會員的投宿、異議及時作出答覆和處理;負責考察協會成員的活動出勤情況,對協會章程的遵守情況,為理事會的獎懲提供依據。
(二)、組織部:負責協會骨幹的培訓工作及協會活動的組織、策劃工作,對會員策劃的活動進行具體的組織安排及內部組織的管理;協助會長直接領導各個會員小組。
(三)、宣傳部:主要進行協會的宣傳工作,對協會的活動及時進行報導,讓同學們及時了解協會的最新動態;負責協會各類活動的攝影,待創刊後負責協會會刊的編輯出版工作。
(四)、公共關係部:外聯部負責協會對外聯絡事宜,為協會各種涉外活動作好前期準備;負責對外聯繫廣告、贊助款項,為協會的發展提供經費支持;
作好與兄弟院校同類社團以及學生會、台州學院其他社團的聯繫與交流。
(五)、戰略研究部:戰略研究部負責組織安排軍事講座、沙龍、報告會等活動;組織會員研究、分析討論軍事戰略問題,提高協會會員的理論素養和政治水平。
(六)、作戰訓練部:活動事務部負責開展各種能夠軍事實踐活動,普及軍事技能,提高國防觀念;安排定向越野、模擬戰鬥、野外生存活動,積極尋求軍事與會員興趣愛好的結合點,提高會員的組織紀律性,增強軍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七)、組織財務部:負責協會的日常費用結算,管理協會的公共財產,以及對協會組織的活動進行必要的財務預算。
(八)、會員小組長:正式會員編制為五個會員小組,每個小組人數為10-15人。
第七條 協會骨幹
協會骨幹是協會全部工作的基礎,是協會存在發展壯大的保障。協會珍視人才,把優秀的協會骨幹看作是最寶貴的財富,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培養、教育、考核和選拔高素質及具有竟業精神的骨幹。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努力實現骨幹隊伍的專業化,高效化。
(一)、協會的骨幹必須模範的履行本章程所規定的會員紀律,還應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1、具備履行職務所需要的基本實踐經驗和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有創新開拓的精神,積極進取並願承擔更多的責任。
2、有強烈的熱情和明確的時間觀念,服從協會的分工和安排,忠於職守,講究效率,積極主動的完成協會交給的任務。
3、堅持和維護協會團結,有民主作風,有紀律觀念,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地接受理事會和成員的批評和監督。
4、要善於同普通會員合作共事,尊重他們,善於團結會員,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廣泛聽取各方面的建設性意見。
(二)、協會實行部長制,部門部長和理事會其他成員、活動小組組長一般由會長在協會正式成員中提名,由理事會綜合考察討論後委任。部長自動成為理事會成員。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隨時調動或者指派各部門的負責人。
(三)、各部部長根據工作需要自行確定本部副部長一至兩名及幹事若干名,名單提交理事會備案。會員有自由選擇一個部門的自由,也有不加入任何一個部門的自由。協會鼓勵會員參加到協會的實際工作中來,充分發揮會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鼓勵和支持他們為協會的發展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四)、協會要各部部長要善於在實踐中發現有熱情、有能力、具有充分的發展潛能的幹事,加以重點培養,擴大其自主權,安排到關鍵的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並適時向理事會推薦其擔任領導工作,不斷實現協會的新陳代謝,促進協會的良性發展。
(五)、對圓滿完成職務,不在擔任實際工作的骨幹,協會設立榮譽委員會,邀請其知道協會工作。
(六)、協會以其互助協作的工作氛圍而自豪。協會的每一位骨幹都是大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員。協會努力把協會建設成為一個不斷進去創新的組織,不斷改善領導哲學及管理行為,加強開放式的溝通同時努力建立更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三章 協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
(一)、所有台州學院在校學生,只要本人接受協會章程,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均有資格申請加入協會。
(二)、協會成員分為預備會員(若干)和正式會員(50-75人)。
(三)、所有學生,向協會提出書面申請,按學校統一標準繳納會費,即可成為預備會員,女生會費減半。
(四)、由預備會員轉為正式會員,須經過預備期考察,考察合格方可轉正。
(五)、正式會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道德素質,具有較高的知識水平和較強的工作能力;能以主人翁的態度積極參與協會各項活動;認真負責,不怕吃苦,重視團結。
(六)、正式會員在參與協會管理工作,參與協會各項活動方面擁有優先權。
(七)、正式會員隨時接受理事會和全體會員的考察和監督,不合格者可由理事會決定將其淘汰成為預備會員。
(八)、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九)、會員不得無故不參加協會的正式活動,因故不能按時參加時必須向協會請假。每學期請假次數不得超過本學期正式活動的1/3。一學期請假次數超過協會全部正式活動1/3者或無故不參加正式活動次數達3次者,協會予以除名。
(十)、每學期開始時,全體成員向協會註冊,逾期兩個月未註冊者視為自動退會,正式會員是成績累加的,直至退會時方可清除。
(十一)、會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協會活動,或不交會費,或不做協會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退會,理事會應當決定將其除名。
(十二)、無論是自動退會還是開除會籍,已繳納的會費均不退回本人。
第九條 會員管理
(一)、嚴格管理,保證質量。具體方案,容後詳定。
第十條會員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熱愛學社,自願為學社發展事業作出自己的貢獻。
2、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制度,遵守校規校紀,遵守協會章程。
3、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在班級、院系、社會上好學上進,以一名優秀大學生的標準要求自己。
4、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按時交納會費,愛護協會的共有財務、資料,維護協會的團結,維護協會形象,發現並動員新同學入會。
(二)、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講座、沙龍、報告會及外出活動,在參加需交納費用的活動時,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
2、獲取和閱讀協會印發的部分資料。
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4、向各部門直至理事會對協會的活動或決議提出投訴和異議,並要求及時給予明確的答覆和處理。
5、監督和查詢協會的財務。
第四章 活動制度
第十一條 活動性質:協會根據自身特點,努力爭取開展下列性質的部分活動:
(一)、舉辦活動遵循有關檔案要求程式。
(二)、活動舉辦負責部門或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其他各個部門要相互協助。
(三)、協會各個部門根據自身特點,舉辦活動:除每年舉辦要求的幾項大活動外,鼓勵各個部門自由舉辦活動,並建立績效制度。對優秀個人和部門進行大會表彰,升級表彰,物質表彰等,對於在其位不謀其政,或績效平平者,必須予以批評、嚴重者勸其離職,重新選賢任能。
第二條 活動慣例
(一)、每學期開始,理事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學期協會活動總規化。各部門依據協會學期活動總規劃及本部主要只能,制定相應的學期活動總計畫。在此基礎上,積極主動的開展活動,努力提高活動質量,吸引協會成員和協會外同學的參與。
(二)、各部門和全體組成人員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行協會章程和活動計畫,在各自職權範圍內,獨立負責的作好各項工作。
(三)、各部活動開展情況和會員參與情況將成為理事會考察部長政績的重要依據。各部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切實貫徹落實理事會的各項工作部署。
(四)、為減少工作失誤,在各部開展正式活動之前,各部必須提前兩周寫好周密活動計畫及較為詳細的經費預算,分別交與部長和組織財務部評審,在例會上集體討論,對計畫及經費預算進行審核,考察計畫的嚴密性,答辯通過後方可投入運行。屬於協會重點活動的,還要提供可行性和有關背景材料,必要時要準備兩個以上的可以比較的方案供理事會選擇和參考。
(五)、理事會在保障協會真體的利益和情況下,協調安排各部活動,理事會保留對各部活動的授權、監督和否決權。
(六)、各部活動結束後,應及時提交活動總結 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及新聞通稿。
第五章 財務制度
第十二條 財務制度
(一)、協會財務是協會的生命線,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去執行財務紀律。
(二)、在協會財務管理工作中,實現能夠收支兩條線制度。即將物品採購行為與經費管理行為予以分離,管理帳目及經費人員,不得獨自採購物品。報帳實行審批制,即要經理事會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報帳,報賬者需在發票後簽名。
(三)、各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監督約束制度,配合辦公室作好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工作。
(四)、各部門的經費由組織財務部根據預算及財務收支平衡情況予以安排,較大款項(50元及以上)指出如未經過預算,一般不予以報銷。協會採購大宗物品時,要實行二二制,即兩人共同採購,同時負責。
(五)、協會獲取的各種贊助,經營收入等款項必須按照票款同行的原則定期與組織財務部結算,嚴禁坐支、瞞報、截留、挪用。
(六)、協會經費是協會的公有財產,每一筆都來之不易,經手人一定要精打細算,量入為出。
(七)、辦公室應認真履行職責,作好財務管理工作,定期辦理票據結算和繳銷手續,保證資金及時結算。
(八)、協會財務公開,隨時接受會員的查詢和監督。
第六章 會議制度
第十三條 四類會議
(一)、理事會大會(全體大會),一般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由會長助理召集並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為理事會全體成員或擴大到各部門副部長一級。根據需要,邀請學生處、團委有關老師出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學校的有關重要指示精神。
2、修改協會章程。
3、選舉新的協會會長、副會長,討論決定新一屆理事會成員。
4、制定協會年度和學期工作部署。
5、討論決定有關會員獎懲事項和以協會名義授予的個人榮譽稱號。
6、討論通過需要由理事會大戶決定的重要決策和重要事項。
理事會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由會長提出並確定;會議的議題、議程,由會長或委託副會長確定;會議的組織工作由學社辦公室負責。
要提交理事會大會決定的重大問題,在提交前應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方案。初步方案提出後,由會長召集有關部門進行分析論證,作出評估,確定方案。
(二)、理事會例行會議(例會),一般於學校正常 上課時期每月初舉行,由會長召集全體理事會成員參加。
例會的主要任務是:
1、聽取會長的一周的形勢和有關情況通報。
2、聽取和審查理事會成員的工作報告。
3、舉行活動計畫答辯,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4、總結協會上周工作,交換工作意見,吸取經驗教訓。
5、討論並決定下周的主要事務,分析研究形勢,規劃下一步發展。
6、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7、報銷收據,通報財務帳目情況。
8、討論和協調有必要在例會上討論決定的其他事物。
會長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會成員提出要求,會議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取消。
如因會長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依次由副會長、辦公室主任接替主持會議。
設計某項具體事務時,可以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列席理事會理會的人員,由會長決定。
(三)、會長辦公會議(會長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由會長或分管副會長召集並主持;參加會議人員由主持會議的會長、副會長確定。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通報有關情況。
2、聽取各部門的有關重要情況匯報。
3、討論決定各部門請示理事會批覆的重要事項。
4、協調處理各部門請求解決的有關工作問題。
(四)、各部門工作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由各部門部長召集並主持。會議議題、參加會議人員由部長確定。根據需要,可邀請理事會有關成員出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協調和處理各部門內部工作中的一些具體業務問題。
第十四條 會議原則
(一)、協會要求從理事會做起,大力精簡會議,改革會風。儘量減少以理事會名義召開的會議,以協會各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堅持大會少開,長會短開、多會合併的原則,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能合併開的會議不單獨開,可用書面傳達或電話、口頭通知解決的不開會。部門會議能解決的事項,不要提請理事會審議。
(二)、協會及協會各部門召開會議要貫徹精簡、高效的原則,儘量壓縮會議時間,精簡會議人員,無特殊情況時,出席會議者均應戰慄完成整個會議。
(三)、會議要嚴格執行會議簽到制度。會議正式開始5分鐘後記錄遲到者,如無不可抗拒原因而遲到,當場給予批評。
(四)、參加會議的人員特別是主持人在會議前要認真作好會議準備,不發無準備之言,在會議上要認真進行研究討論,充分發表意見,按次序踴躍發言,不談空話,廢話,不扯皮,不頂牛角尖,不打斷他人發言,養成良好的會風。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因事不能出席會議者,因提前向主持人請假,安排好應處理的事務及代為出席的人員。
(六)、理事會大會,例會均需由專人負責會議記錄,並編寫會議紀要。會長辦公會議、各部門會議情況應及時同胞理事會及其他部門。
(七)、會議力爭解決實際問題,毀傷未能解決的問題會後加以處理,一般不得帶到下一次會議。
第七章 獎懲措施
第十五條 獎懲措施
(一)、理事會每學期評比出模範遵守協會章程,在協會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對協會有重要貢獻的個人,協會分別給予“優秀骨幹”、“優秀會員”稱號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協會紀律是全體會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協會的團結統一、實現協會的發展的保證。會員必須自覺執行和維護協會紀律,並接受協會紀律的約束。
(三)、對違反協會紀律的會員,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延長預備期、降為預備會員等處罰;嚴重觸犯協會紀律,給協會造成重大損失的會員必須開除會籍,還應當將其情況通報其所在院系。
(四)、協會要逐步建立會員檔案制度。實行一人一張檔案卡,把每個會員一年當中的活動出勤率,參加積極性,每個骨幹的工作態度,工作實績,都記錄下來並存入檔案;會員因各種原因離開協會的,由協會將起會員檔案送到其所在的系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對在協會期間的總體表現作出評價,供其所在的系院參考。
第八章 結束
第十六條 此章程自理事會開會通過即刻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