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台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台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隸屬於台山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內設辦公室、住房保障股等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台山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決定,組織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和實施細則,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相關政策、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住房資金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商品房預售、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落實房屋政策;負責城鎮房屋租賃、危房鑑定、白蟻防治、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和房屋拆遷管理;指導房地產中介服務和物業管理;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五、承擔指導城市建設的責任。參與市重點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的擬定,指導協調市重點工程和大中型建設項目,組織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
六、承擔規範、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改善人居環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風景名勝區和自然遺產的申報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設工程和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監督工程建設定額的實施;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地方工程建設技術性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配合做好行業的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與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信訪維穩、督辦、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起草綜合性文稿;牽頭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ISO管理和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地方性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擬訂具體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建設法規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實施的監督和評估;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收集、分析、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信息;推廣信息套用成果、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指導各鎮(街、場)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化網路系統建設;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業信息統計工作。
(二)住房保障股(市社會住房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貫徹落實有關城鎮住房保障政策法規,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各鎮(街、場)組織實施;負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租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住房公積金及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導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負責人:岑偉明
(三)房地產和產權管理股
組織擬訂房地產開發的年度計畫,實行巨觀調控;負責市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審批發放《預售商品房許可證》;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問題樓盤”處置;負責房地產權產籍的管理,審查、核發房地產權證(共有權證、他項權證);落實房屋政策;處理房屋產權糾紛;負責檢查、指導直屬單位的房屋交易登記工作;指導全市房地產開發和產權產籍管理工作。
負責人:蔡炳城
(四)房屋管理股
負責檢查、指導市房屋租賃和房管所的業務工作;審核直管公房維修計畫;負責公房維修;管理保障性住房;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調處毗連房屋糾紛;負責保修期外的房屋質量投訴;負責指導全市房屋管理和拆遷工作。調解、裁決拆遷補償安置糾紛;組織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及公益性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建設管理。
負責人:湯堅聰
(五)中介物業管理股
負責監督、指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管理白蟻防治工作;負責市住宅維修資金的管理。
(六)城鄉建設管理股
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參與市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的擬定。指導宜居城鄉建設、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督導村莊整治及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指導“城中村”改造;會同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風景名勝區和自然遺產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建設統計工作。
(七)建築市場和建築工程管理股
負責建築施工、監理市場行政管理。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受理建設工程招標活動的投訴和調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糾紛;負責工程建設造價的監督指導。負責工程建設行政管理;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政策,制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制度;負責監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執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受理保修期內的房屋和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投訴,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行業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指導行業註冊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八)技術管理股(市散裝水泥辦公室、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辦公室、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
負責建築勘察設計市場監督;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重點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論證和評審的審查;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推廣建築材料新產品、新技術和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技術工作;負責查勘、檢測、鑑定市房屋;配合做好行業的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九)財務股
負責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計畫和經濟責任指標;負責局機關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財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負責住房公積金、住房資金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管直屬事業單位和代管企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十)組織人事股
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務、思想教育、紀檢監察、作風建設、幹部培訓、考核、工青婦、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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