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足球場位於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與民族西路交會處,權屬台北市體育處,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委託財團法人希望基金會經營管理,並配合政府多目標用途規劃,多角化經營。長300公尺,寬184公尺,面積55,000平方公尺,內有標準自然草皮比賽場地一座,可容納觀眾20,000人。夜間照明系統、播音系統、大型電動計分板、淋浴設備。提供各種足球比賽、訓練活動、各種草地性運動活動和非體育性活動。為推動足球運動風氣而規劃此球場,提供民眾運動休閒空間,並不定期舉行各種體育比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北中山足球場
- 外文名:Taibei Zhongshan football field
- 容納人數:20000
- 建成時間:1993年
場地收費標準:
1.不售票性質之體育活動,每日以一萬元計費。另每小時收取水電費一千元。
2.售票性質之體育活動,以每場次門票收入扣除娛樂稅,稅後收入5%計價,平均每場不足一萬元者以一萬元計價。
非體育活動:
1.演唱會(表演)活動,每場50萬元整。
2.售票性質之非演唱會活動,以每場次門票收入扣除娛樂稅,稅後收入10%計價,未滿二十萬元者以二十萬元計價。
3.不售票性質之非演唱會活動,每場以二十萬元計價。
4.搭(拆)台及采排期間每日二萬四千元計價。
使用須知:
二、開放時間:五時至二十二時。運動比賽活動依申請使用時間開放。
三、使用期間不得任意破壞場地、器材及設備。使用者應在指定處所活動不得逾越範圍,並遵守管理人員指導。
四、內草皮於開放期間禁止棒球、高爾夫球及遙控飛機等足以危及他人安全之活動。
五、觀眾進入看台區內,禁止追逐、嘻戲及攀爬圍牆,避免危及他人及自身安全之行為。
六、本場地內外嚴禁設攤,並嚴禁車輛進入草皮或精神病患、酗酒、攜帶牲畜或危險物品者進入,並禁止燃放鞭炮及煙火。
七、使用者應保持場地設備器材之完整,並維護環境清潔,如有毀損或未盡清潔維護義務者,應負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責任。
八、運動本身具有可容許的危險性,不論工作人員、觀眾與運動員及其他參與活動之人員均應提高警覺避免傷害之發生。若有意外事故發生時本會只負責緊急處理,不負及法律責任。
九、私人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