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常被外界俗稱為“霹靂小組”的台北市刑偵特勤中隊前身為警政署於1985年在台北市石牌路警察總隊內所成立的特勤小隊,1987年為應對任務需要而擴編為特勤分隊,1989年擴編為現在的特勤中隊。這支部隊成立目的在於應付台北市有武器,有組織,有計畫的暴力犯罪以及不法分子所造成的緊急治安危機(如反綁架、反劫持)而成立的特種警隊部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北刑偵特勤中隊
- 俗稱:霹靂小組
- 屬於:1989年
- 目的:在於應付台北市有武器
編制與裝備,精訓勤練,
編制與裝備
台北市刑偵特勤中隊[1]目前編制為隊長、副中隊長、督練員、辦事員與雇員各l人,中隊下轄3個分隊,每個分隊設分隊長一名,每個分隊又下轄3個小隊,每小隊再分3組,每組編有小組長、副小組長及2名隊員。換言之,目前台北市刑偵特勤中隊最基本的戰術單位就是4人小組。在小組執行攻堅任務時,通常第一名尖兵為盾牌手,手持防彈盾牌及M5904手槍,第二名則為擔任指揮的小組長,他和第三個隊員均使用MP-5系列衝鋒鎗,第四個隊員則使用M-16A2或HK53突擊步槍進行火力支援。尖兵之所以持防彈盾牌的原因是,在節奏緊湊的攻堅作戰過程中,尖兵在室內走位時,因為空間限制,極有可能遭到敵方突如其來的近距離火力射擊。在目前歹徒火力逐漸提升的狀況下,僅靠頭盔和防彈背心已經不足以保護尖兵的人身安全,只有使用防彈盾牌才能確保尖兵的安全。 在使用防彈盾牌的時候也有方法,並不是只要手上揣著盾牌就可以橫衝直撞。因為當子彈擊中防彈盾的時候會產生極大的衝擊力,如果沒有足夠支撐力的話,盾牌甚至會從尖兵的手中震落。再者,由於重量和運動方便需要,盾牌的大小有限,因此,為了爭取最大的防護面積,尖兵在使用防彈盾牌的時候應該採取低姿勢,讓盾牌能夠防護至關緊要的軀幹和頭部。以右手為例,在蹲姿持盾牌時,應以左腳的靴頭頂緊盾牌底部,同時使盾牌略向身體傾斜,除增加盾牌的抗彈能力之外,還要讓視線能夠通過盾牌上的窺視窗觀察前方情況,不過千萬不能讓盾牌緊靠身體,因為在遭到子彈擊中時的衝擊力可能會導致內傷。由於尖兵必須空出一隻手拿盾牌,因此,在武器的選擇方面就以手槍為首選。或許有人會覺得手槍的火力不足,但是在電光石火的攻堅過程中,火力並不是保障勝利的唯一關鍵,準確度和使用方便性也是重點。特別是在解救人質的場合中,隊員必須先辯證目標身份後,才能夠扣下扳機,否則即便擁有強大自動火力,所造成的結果卻可能是人質和歹徒一同報銷,這對於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第一考慮的警察部隊來說,是絕對不能接受的結果。 當然,在歹徒火力日漸提升的狀況下,特勤中隊也需要更強大的火力才能夠壓制歹徒的困獸之鬥,因此,隊員除了使用警政署配發的5904手槍之外,還有MP-5系列衝鋒鎗、M-16突擊步槍、HK-53緊湊型突擊步槍和SSG 2000手動槍機狙擊槍。特勤中隊所使用的MP-5系列衝鋒鎗除了伸縮槍托的標準型MP-5A3外,還有消音型的MP-5SD3。在攻堅行動中使用消音武器的優點是無庸置疑的,因為,除了可以隱蔽行動之外,還可以避免自動武器槍口爆音在室內造成的巨大迴響。而M-16突擊步槍和HK-53緊湊型突擊步槍由於使用的5.56毫米彈藥的穿透力較強,可以用來壓制持械自重,負隅頑抗的歹徒,特別是在當前防彈衣日益普遍的情況下,9毫米彈藥的穿透力不足的問題已相當突出,因此,現在世界各國的軍警特勤隊都已經開始大量使用可精密射擊的緊湊型突擊步槍。 除了能提升隊員的攻擊火力之外,此類武器以其具有的射程優勢,在必要時還能夠充作近距離狙擊武器使用,爭取稍縱即逝的射擊機會,至於SSG 2000手動槍機狙擊步槍,則是特勤中隊用以監視現場情況和直取歹徒要害的利器,在熟練的隊員手中更可以發揮驚人的準確度。SSG 2000狙擊槍由於採用手動槍機設計,配合挑選過的特製彈藥,使SSG 2000狙擊槍可以達到小於1MOA的精確度,因此,特別適合需要極高射擊精確度的解救人質等攻堅行動。 由於高強度近距離作戰任務的需要,特勤中隊所使用的槍械都加裝了例如戰術電筒、雷射瞄準器、內紅點快速瞄準鏡和戰術“魚骨”握把之類的附屬檔案,以求在和歹徒短兵相接的過程中能夠制敵於先,保護人質的生命安全。而在個人裝備方面,特勤中隊隊員在出勤時多穿著配發的深藍色的連體服,另外,還有採用模組化設計的戰術背心、腿部系掛式槍套和複合材料製成的防彈頭盔,在背心上有用尼龍“子母扣”固定的隊徽和霹靂小組識別標記,如果任務需要的話,隊員還會蒙面。事實上隊員蒙面主要是基於安全理由,因為類似這樣的特勤單位都需要承擔危險性相當高的任務,如果身份曝光的話,隊員很可能會成為不法分子的報複目標。
精訓勤練
除了精良的裝備之外,特勤中隊的隊員也經過嚴格訓練。一般來說,遴選特勤中隊隊員的標準以各單位訓練有素、處理案件成績卓越以及對特種勤務及訓練有興趣的警員為優先錄用對象。而經過訓練科精選過的待訓警員,將被統一調派至警署訓練基地接受特殊訓練,為期3個月,受訓完畢則依照資歷積分及受訓成績填補派至特勤中隊擔負特種勤務。隊員在完成報到後,特勤中隊的隊員依然需要不斷加強其本職能力,包括射擊、格鬥和體能訓練都是要求重點。由於特勤中隊是警方的特勤單位,因此,對於火力使用和人身安全都非常重視,因此特勤中隊隊員相當強調近身搏擊技巧,例如柔道、散打、跆拳道都是其必需掌握的技巧。特勤中隊隊部設有武術道場供隊員們進行日常練習,另外,還有健身房可讓隊員能夠鍛鍊體能。值得一提的是,健身房設備和教練是由台灣中華全民運動健康管理協會的陸仕龍理事長全額贊助。 除了個人戰鬥技巧不斷進步之外,特勤中隊隊員也非常強調團隊合作的必要性,因為在攻堅作戰中,單打獨鬥的英雄主義不會成為取勝的要素。只有隊員之間良好的默契和無懈可擊的配合才能夠應付突發情況,成功地解除危機。由於任務需要,因此平日裡隊員們除了訓練之外,還是訓練,因為只有不斷地強化訓練,才能夠在執行任務時克敵致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