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城市管理體系審核認證能力要求

合格評定 管理體系審核和認證機構的要求-第八部分:可持續城市管理體系審核認證能力要求(ISO/IEC 17021-8)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合格評定委員會(ISO/CASCO)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城市可持續發展技術委員會(ISO/TC 268)成立的聯合工作組JWG 50於2017年9月通過立項投票,並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和分技術委員會(SC)負責的國際建議和國際檔案的技術工作組進行項目註冊及制定工作計畫。2018年1月,JWG 50第一次工作組會議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由中國專家董山峰擔任召集人,開始ISO/IEC 17021-8的工作。經過兩次工作組會議ISO/IEC 17021-8已通過了最終國際標準草案(FDIS)稿階段,即將進行正式發布。該標準的制定標誌著參與審核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第三方機構及人員的審核和認證能力將有統一的實施要求與準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持續城市管理體系審核認證能力要求
  • 外文名:Conformity assessment —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s
標準意義
國際標準化組織合格評定委員會(ISO/CASCO)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城市可持續發展技術委員會(ISO/TC 268)為了進一步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標準技術支撐,在已發布的ISO 37101《城市可持續發展及恢復——管理體系 一般原則和要求》等國際標準基礎上,聯合制定的ISO/IEC 17021-8《合格評定-提供管理體系審核和認證的機構的要求第8部分:可持續城市管理體系審核認證能力要求》。該標準主旨是規範參與審核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第三方機構及人員的審核認證工作。
ISO/IEC 17021-8主體是將ISO/IEC 17021-1《合格評定 管理體系審核和認證機構的要求-第一部分:要求》中要求的通用能力與ISO 37101中的內容進行相互融合,形成特定的城市可持續發展管理系統能力(SDCMS)和認證人員的要求與原則。ISO/IEC 17021-8的發布將對可持續城市管理體系開展審核和實施認證起到規範、統一的積極作用,也有助於各國及城市更好的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重要目標及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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