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就是愛旗袍

可我就是愛旗袍

由青島出版社出版的《可我就是愛旗袍》,是中國旗袍故事集,都市生活中的旗袍美學。

90後美女作家連續穿365天旗袍,

走過三大洲的30多座城市,

深入採訪數個隱藏在都市中的旗袍“武林高手”,

從匠人精神到設計品牌,還原一個你不知道的旗袍。

基本介紹

  • 書名:可我就是愛旗袍
  • 作者:石榴
  • ISBN:9787555233039
  • 定價:39.8
  • 出版社:青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2-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內容推薦,作者簡介,目錄,前言,媒體評論,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內容推薦

“天天穿旗袍,是上街出洋相,不夠艱苦樸素。”奶奶說。
可我就是愛旗袍
“你真的每天穿旗袍啊?走在街上不會覺得很穿越嗎?”朋友問。
一跟身邊的人提起旗袍,眾人的印象大多比較極端。
穿旗袍的時間長了,我總會時不時地想,當時間流轉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旗袍?我們又該如何與旗袍相處?
“很多人不理解為何我的衣櫥里只有旗袍,但我就是喜歡。”
“我辭職把自己關在車庫裡自學做旗袍,兩年零收入,所有人都覺得我瘋了,可我覺得自己能在這條路上走得很遠,也許有一天我真的能修行出來。”
“我減了25年肥也沒減下來,最後為了把自己塞進那件結婚旗袍,我減了15斤。”
一年來,我和無數喜歡旗袍的女孩聊天,給我印象最深的不只是她們穿旗袍的美,更是她們的自信、淡然和小倔強。因為她們,我給這本書起名叫《可我就是愛旗袍》。
此書獻給所有和她們一樣,內心有著小倔強的姑娘。
可我就是愛旗袍

作者簡介

嗨,我是石榴,美國布朗大學的學生,古著老物愛好者。
從2014年到2015年,我發起了“穿旗袍的365天行為藝術”——不論颳風下雨下刀子,365天每天堅持穿旗袍。
從在泰國冥想辦畫展,到尼泊爾滑翔徒步和墨西哥考潛水證,一年來我的生活中塞滿了各式新奇的“艷遇”,旗袍一路與我相伴,新結識的人們也開始叫我——那個總是穿旗袍的姑娘。

目錄

一.穿旗袍的365天
如果有機會,不妨多穿穿旗袍。不是指一擲千金定做一件華服然後將其軟禁在箱底,非等領奧斯卡的那天才肯穿到紅毯上,而是置辦幾件低調卻和你氣質同一的旗袍,在某個再平凡不過的一天,踩著帆布鞋把它理直氣壯地穿出去。
親愛的小藍
曼谷化學反應
每天穿旗袍是怎樣的體驗
尼泊爾,等風來
北京愛情故事
墨西哥海底,揪住自由
常德公寓裡的上海女人
紐約一日
二 穿著旗袍去上班
對那些熱愛旗袍的人們來說,旗袍是穿去上班的優雅,是穿著買菜做飯的浪漫,是穿去學校參加女兒家長會的雍容。它是一種優雅的心理暗示,看著鏡中穿著旗袍的自己,你會被一種宿命感擊中,就像是你配合旗袍一起講了一個關於這個時代的故事
都市旗袍什麼樣?
隔壁辦公室的旗袍流感
慢慢來,比較快
穿在身上的記憶
壓在箱底的故事
她是我見過最美的姑娘
三 旗袍匠人的碎碎念
外行的人總覺得所有手工都是重複性的、熟能生巧的工作,實則不然。做手工如同做設計,是一個不斷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做多了才知道,腦子、心和手是長在一條線兒上的。
一百件旗袍的修行
一條老街,一間鋪子,一家人
尋找媽媽的結婚旗袍
旗袍裁縫和美國小姐
什麼,旗袍也有潮牌?
胡同里的法國設計師
四 小腳女人的曲線
旗袍起源於19世紀清朝旗人的寬大長袍,因20世紀的上海被推上中國文化與審美之巔,於新世紀又一次次被重新定義。旗袍三百年,穿越古今,讓中國女性的綽約身姿搖曳在世界面前。阮玲玉的憂愁,蕭紅的清冷,林徽因的溫潤,張愛玲的傲氣,這些是旗袍針腳里每個人都能數出幾個的故事,是那些被時間揉進物質里的精神。
旗袍的著作權到底歸旗人還是漢人?
旗袍的最初流行是不是為了取悅男性?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旗袍是否越改良越短?
後摩登時代――現代旗袍野生地圖
附錄
什麼身材適合穿旗袍?
線上旗袍品牌知多少
那些老字號和隱世旗袍小店
後記 從穿旗袍到過上有理想的生活

前言

――推薦序1 中國旗袍傾城網創始人 木子李
若不是因著旗袍,我哪有資格為她寫序。
認識石榴該有近一年了吧。那時候,她說在做一個“365天穿旗袍”的行業藝術。行為藝術這種事在我淺薄的知識架構中,一直認為就是一些奇怪的人做奇怪的事,然後更奇怪地拉個光環套在腦袋上。所以對於石榴做的事自然也沒有太在意,直到第一次看到她的文字。
那是一篇叫《穿著旗袍去上班》的文章,也收錄在本書中。文章寫的是旗袍,但她從烤鴨講起,石榴只是漫不經心地描述了一下烤鴨卷餅的過程,三言兩語就勾引到我的味蕾,不由的直咽口水。從此便成了她的忠實讀者。
石榴把《可我就是愛旗袍》書稿發給我,讓我寫個序。我開心不已。就像本來是要買票去看偶像演唱會的,不料偶像親自送來贈票,還是嘉賓席。
毫無疑問,這是我見過最好看的一本有關旗袍的書。單是書名,恐怕只有90後的姑娘能想得出來吧,很倔強,很自我,很可愛。
這本書首先是接地氣。在這個盛行高談闊論的年代,縱觀全書,鮮有提及旗袍文化之類的大字眼。她只是在講述包括自己在內的一個個穿旗袍的姑娘,講她們的旗袍,她們的生活,她們的故事。甚至有不少篇章,旗袍只是輕描談寫地帶過。她說:“對旗袍的愛,應該歸結為對生活之愛的一種。”。她用腳寫作,走訪了眾多相關的人與事,與他們深入交流,單是我熟知的傾城的老網友,就有老徐、立言、譚嘉(壇壇)、楊蓓等多人。她一層層剝開包裹在旗袍之外的所謂文化的外衣,還原旗袍最本質的屬性――衣裳。她關注一個個鮮活的個體,關注旗袍帶給她們的絢爛、歡愉、雅致、寧靜,與之相比,文化、傳承、發揚、推廣這些平素看似光鮮的辭彙,都顯得格外膚淺而渺小。
更值得一提的,當然是石榴的文字。她的文字堪稱驚艷。我是一邊讀,一邊驚嘆她的才華,後來竟只剩下羨慕嫉妒了。我會習慣性地把寫得精彩之處用筆劃出來,結果是好多頁都被劃得密密麻麻。她觀察極其細緻入微,思維又可以天馬行空。《若不忘詩意地生活》一文,講到她問及立言做的荷包是不是送給現在的老公,立言低頭否認。平淡無奇三言兩語,我竟覺得立言活生生地在我眼前晃來晃去久久不願離開。《每天旗袍是一種怎樣的體驗》一文描寫道:“她有一種鋒利的氣場,能將一片黑壓壓的人群橫豎切割開,然後讓你一眼看到她。”對於氣場這種看不到摸不著的東西,竟讓人看得真切分明。精彩的語句太多太多,我不能在此劇透搶了戲份,諸君慢慢看吧,若是女人,一定要穿上旗袍看。
記得某君說,先有穿旗袍的心境,才能將旗袍穿好。我永遠無法感受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境。但我相信,像讀石榴的文字一般,靜下心來細細品味,遠勝匆匆忙忙一目十行。 ――推薦序 中國旗袍會理事長 汪泉
總會被人問到,作為一個男人,你為什麼那么喜歡旗袍呢?這還得說起我的母親。我母親是個很傳統的中國女性。到今天幾十年過去了,我依舊記得她有一件深藍色的布旗袍,每次拿出來穿都很隆重,一定要把頭髮整整齊齊地梳到腦後挽成髮髻。穿旗袍的時候,她眼睛是亮的,整個人都會發光。後來我回想起年輕時的母親,最先回憶起的總是她穿旗袍的樣子,這大概是我最初的旗袍情懷。
後來我創辦了中國旗袍會。旗袍會裡,人們談論的最多的就是宣傳旗袍文化,但幾乎沒有人問起這個問題:什麼才是旗袍文化?
一件旗袍可以承載很多,從五四運動到婦女解放,一件旗袍也可以很簡單,穿在身上,好看足矣。這些或複雜或簡單的故事重疊在一起,旗袍文化就是一個世紀以來許許多多穿旗袍的女性的生活,是剝去生活的表象後剩下的那層柔軟的旗袍情懷。
這本書其實就是關於兩個字:情懷。石榴作為一個90後女孩堅持穿了365天旗袍是一種情懷,建築設計師放棄高薪重新開始學做旗袍是一種情懷,因為祖父是上海灘的旗袍裁縫從而轉行做海外旗袍電商也是一種情懷。
離心力這個詞很有意思,世界轉得越快,有一種力就把我們扯得離心越來越遠。上班、下班、應酬、消費,每個人都像是被置於一個巨大的系統中,被它絕對的速度統治。這時候我們就需要情懷。旗袍就像是高鐵窗戶上的減速玻璃,讓節奏稍稍慢下一點來,讓你記得生活的本質應該是美好的,作為一個女人應該是美的。
這本書不光關於旗袍,也關於一個年輕女孩眼中的世界。
我剛認識石榴的時候,她還在美國念書。她說她很喜歡一本書,名字叫《去那裡尋找回來的路》,講的是一個畫現代水墨的中國藝術家旅居歐洲十八年的感悟。我個人也曾經在瑞士生活過十幾年,在國外生活過的人應該都有所體悟,在異國他鄉只要看到一點關於中國的東西,整個人都會興奮起來。距離產生美,身處另一種文化里,你會以一種新的眼光來審視自己熟悉的中國文化。石榴穿著旗袍走到世界裡面去,走出去了,才尋找到回來的路。
為什麼國人近年來越來越喜歡懷舊的東西?中國的經濟上來了,城市全是一水兒的鋼筋水泥,和全世界的城市都差不多的樣子,下了飛機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信息全球化,當你了解越來越多不同的文化後,你突然會重新思考自己到底是誰,為什麼我們和其他國家的人不一樣?我們的根在哪?
旗袍是起點,也是終點。你可能因為單純地欣賞旗袍之美而拿起這本書,但當一個個關於現代旗袍和歷史文化的故事徐徐展開時,你會發現旗袍從來不只是一件帶立領的裙子,了解旗袍會讓你更加了解自己是誰,而這些最終又會回歸到對旗袍的熱愛上來。
每一個中國女人都應該擁有一件旗袍,同樣地,每一個中國女人也應該讀一部關於旗袍的書。《可我就是愛旗袍》無疑是我讀過寫旗袍寫得最精彩生動的旗袍書,讀完這本書後你會明白,旗袍不僅在歷史中,更在都市間,在你的生活里。

媒體評論

每一個中國女人都應該擁有一件旗袍,和讀一部關於旗袍的書。
――中國旗袍會理事長 汪泉
毫無疑問,這是我見過最好看的一本有關旗袍的書。
―――中國旗袍傾城網創始人 木子李

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每天穿旗袍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我從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號開始穿旗袍,到今天算算竟然也一年有餘。日子總是流逝得如此迅猛,就像一邊看電視一邊吃杏仁,只顧機械性地咀嚼,恍然回過神兒來,卻發現曾經滿滿的塑膠罐子已經見底。
還記得第一天穿旗袍上街,想著終於要開始一個為期一年的旅程,興奮得早上鬧鐘一響就觸電一般從床上彈起來。那天我精挑細選了一件淡粉色的棉麻旗袍,純色,款式也簡單,一米三的長度恰好到小腿肚子的一半。我本來對自己的外貌相當自暴自棄,但那個早上卻格外上心,出門之前在鏡子前左照右照,頭髮編上又放了下來,耳環換了又換,總覺不夠隆重,像是要上花轎一般。磨嘰了半天終於邁出了大門,我一邊按電梯一邊腦補著頭頂一束追光的設定,心想就算是一隻土豆,粉墨登場後也必能成個角兒,群星璀璨萬眾矚目。
可惜在豐沃的理想面前,現實總是乾瘦到令人髮指。我一路踏著高跟鞋招搖到捷運站,不但無人注意,連斜眼瞥過來一眼的路人都沒有。早上九點上班的人群是那樣行色匆匆,黑壓壓的腦袋匯聚到一起,一撥碾著一撥人地往前走。沒有人四下張望,更無人為你駐足。
當頭一棒打來才知道,翩翩路人於我,說是萍水相逢都是誇張,就算回眸之間有一面之緣,也是未回過神的功夫就已鑽進了人海茫茫之中。他們看到的只是一瞬間的你,沒人知道更沒有人關心你要穿一整年旗袍的雄偉計畫――在他們眼中,不過是一條稍微有些打眼的裙子而已。生活是自己的,不論幻想中的舞台還是馬路對面並不存在的觀眾,都不過是自己陶醉自己。
“你真的每天穿旗袍啊?走在街上不會覺得很穿越嗎?”幾個月以來這兩句話親朋好友見面逢人必問,聽得我是簡直耳朵起繭,腦洞抽筋,真想語音錄下來一個官方回答,有人問就掏出手機播放一遍。穿旗袍的日子,沒有想像中的三天兩頭上演的戲劇,沒有喋喋不休的討伐。我過著和以前別無二致的生活,筆直僵硬地堅持著我所有習慣:旗袍配雨靴,配皮衣,配紫色的長筒襪,配尼泊爾跳傘時的衝鋒衣,配布達拉宮前編得五顏六色的藏族辮子。
當我咀嚼日子,胃中風起雲湧的是生活本身的酸甜苦辣,而旗袍可能只是其中的一小枝檸檬草,錦上添花卻支撐不起基調。為數不多的改變,可能也只是原本穿短袖牛仔褲的我也開始每天早上熨一下衣服;以前洗完會塞在衣櫃裡的裙子現在掛在了衣架上。
當然,有些本該匆匆掠過的日子也可能會因為一件旗袍而不那么平凡,比如那個軟綿綿輕飄飄的下午。
北京六月的艷陽下,垂落的葉子綠得要從樹上滴了下來,被樹枝勉強一把拉住,搖搖晃晃懸在枝頭。一陣風吹過來,是樹葉唰啦啦枝葉摩擦的聲音,又一陣風吹過去,把心拂得痒痒。方家胡同前有一條很長的林蔭路,我打著一把小而輕的遮陽傘,顛顛地走在胡同中央,吸管吸著忘記名字的咖啡廳買來的加冰石榴茶。
黃色明晃晃的大花從高束的領口開遍了全身,白色的高跟鞋穿在腳上,白貝母嵌進白花花的銀耳環里。那件旗袍沒改過就很貼身,長到腳踝,細細窄窄的裙口,走起路來隱約能看到小腿的肌膚。
那個下午沒有發生任何特別的事情,我只是在林蔭路上走啊走,走啊走,漫無目的沒有盡頭地走了下去。如果我更識相一點的話一定會假裝迷路,穿著旗袍迷失在北京這個大都市中,這本是一個多么富有隱喻和詩意的設定。
可我對北京實在太熟悉了,熟悉得不解風情,怎么走也走不丟。我大步流星地向前,不管不顧更毫不淑女,但旗袍卻那樣順從,柔軟的裙角盪著小波浪隨風一起一伏地招搖。穿了一整月的旗袍,她習慣了我,我也習慣了她。潛意識中我甚至已經記不起自己身上的衣服有何特別之處,但是我腰挺得很直,笑得很開心。那件鵝黃色的旗袍有著很二十年代的印花圖案,我就像是從老上海畫報上剪下的一個紙片人,被一隻大手抓起來,背後刷了膠水然後“啪”地貼到了一個新的世紀,不曾想卻毫不費力地融到了那鋼筋水泥的背景里去,甚至感覺如魚得水收放自如。雖然先天條件不容許我風華絕代,但那一瞬間依舊恬不知恥地覺得自己很美。
那天晚上我和朋友去吃華夫餅,挑了個窗邊能看到夜景的長桌子坐下,一抬頭看到斜對面是另一個穿旗袍的女孩,紅色的旗袍配綠色的皮夾克,煙燻妝,一對大小不一的金屬耳環左右搖擺叮咚亂撞。她沖我笑了一下,跟我說我的旗袍好看。我也笑回去。我性格不算外向,說話笨拙且老顯得愛答不理的,但這一來一回間卻覺得這個對面的女孩格外親切熟悉,原本像是寒暄的讚美也來得熾熱。
後來她成了我的摯友。她會攝影,我們就一起塗著朋克的黑口紅,穿著明黃色骷髏圖案的旗袍去三里屯拍片子。每次跟她閒逛總會被眼尖的攝影師從人群中拎出來街拍,她有一種鋒利的氣場,能將一片黑壓壓的人群橫豎切割開,然後讓你一眼看到她。
她也愛旗袍,我們最後一次見面的夕陽下她穿著一雙白色喬丹高幫籃球鞋,一件奇短的黑色的旗袍下是更短的牛仔短褲,她逆著光影抱著一把吉他坐在馬路牙子上彈唱自己寫的歌。歌兒實在難聽,連我這種樂痴都不屑一顧。但日落前金色的光卻沿著她身體的邊緣發散出來,和著音樂的節拍忽明忽暗,或柔情似水或光芒萬丈。
她穿旗袍的樣子和周圍四濺的金色就這樣浸入我的記憶里,用洗衣粉拚命揉搓也褪也不掉,她就頑固地賴在那,一直在那,她是我回美國後最想念的姑娘之一。
後來那么多個月過去,我跨越了大半個地球,從中國途經杜拜把旗袍穿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國。所有絢爛的事物都像玫瑰花,總是過著過著就風乾了,每天早上一打開衣櫃看到飄然滿滿一排旗袍,高低錯落地掛著,忘記了驚喜,忘記了感嘆,只是每個陽光甚暖的清晨應和著天氣取下一件衣服默默穿上,對著鏡子按部就班地整好立領,扣好盤扣,理好髮絲。與旗袍的邂逅是一個讓人從平淡之中一飛沖天的煙花筒,在空中璀璨絢麗燃燒後卻又落回平凡,但這有玫瑰裝點的平凡卻又與起先的平淡不同,是有滋味的平凡。
我更願意相信旗袍是一個講給自己和那些能聽懂的人的故事。大多數時候,你盡可以將穿旗袍的日子當做一種歡愉的自我修養,與男朋友無關,與同事上司無關,與擦肩而過的路人更無關。生活有且只是自己的,這並不是一件令人沮喪的事,而是如此真誠,不迷茫也不矯飾。而有時若有憑空而降的緣分,則會憑玫瑰相認,三五知己,談笑風生。穿上旗袍踏風而去,生命中任何一個時刻的相遇都會變成最美麗優雅的邂逅。
人需要學會與旗袍相處。如果有機會,不如多穿穿旗袍。不是指一擲千金定做一件華服然後將其軟禁在箱底,非等領奧斯卡的那天才肯穿到紅毯上,而是置辦幾件低調卻和你氣質同一的旗袍,在某個再平凡不過的一天,踩著帆布鞋把它理直氣壯地穿出去。往復幾次你就會發現,旗袍的美不是一次性的火山爆發,而是在每次日子索然無味時,只要品上一口就會在唇齒間留下的清香。綿綿細語,餘音繞樑。
那么,祝你過有旗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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