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嘉行為

可嘉行為,譯自阿拉伯語Mustaḥabb,音譯“穆斯台哈卜”,意為“嘉許的”、“令人滿意的”。伊斯蘭教法學用語。此類行為系伊斯蘭教提倡和勸導人們去做的,遵者獲賞,不遵者不受罰。如建立旅客接待站和學校、幫助殘疾人、注意個人儀表等。參見“五種行為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嘉行為
  • 外文名:Mustaḥa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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