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三十二韻奉寄蘭室居士袁省掾》是元末明初詩人張羽創作的一首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古詩三十二韻奉寄蘭室居士袁省掾
- 作者:張羽
- 創作年代:元末明初
- 作品體裁: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吳興袁居士,弱冠為吏師。
鹿鹿三十年,起身遭亂離。
是時邊兵驕,殺人如刈蓍。
召吏掾幕府,狼狽不得辭。
軍門日斬斫,劍戟風差差。
雖有幕中賓,俛首莫敢窺。
掾曹職雖賤,不畏虎豹姿。
論囚不當律,不肯書獄辭。
長興本屬土,咫尺為邊陲。
居人私往來,互市各相資。
邊吏要功賞,誘敢遭拘累。
詔言犯我□,群然送圜扉。
將雲罪當斬,掾雲罪當棰。
師律公所守,吏議我所持。
此本無辜人,未嘗戰交綏。
死者不可生,安得恣芟夷。
不然請殺掾,不能相詭隨。
鉗紙不令署,抗言動旌旗。
將威亦少解,往往免為屍。
從容抱案下,一軍為之危。
事過不言功,但言職當為。
直聲撼大府,加官升左司。
歸來田野間,婆娑鬢如絲。
亂世身獨全,家有兩孝兒。
當時共事人,竄死吁可悲。
天道當與善,此語不吾欺。
歲久恐埋沒,高義無人知。
我欲為紀述,傳信不傳疑。
請君細記憶,追錄休闕遺。
所活幾何人,主名復為誰。
新春幸緘來,此事匪我私。
雖微良史才,要為來者規。
作者簡介
張羽(1333-1385),字來儀,又字附鳳,元明間潯陽(江西九江)人,後遷徙吳縣。為“吳中四傑”之一。元末出任安定書院山長。明初征為太常寺丞,坐事謫嶺南,途中投水而死。有《靜居集》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