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築認養

古建築認養

古建築認養是指根據金華市政府政策,有經濟實力又對歷史建築感興趣的民間人士,都可以在金華的婺城和金東兩個區認養年代在1911年前、未達到縣級文化局公布的“文保點”標準但又具有一定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築及遺存。這種認養方式,既保護了古建築,又豐富了金華的文化底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建築認養
  • 外文名:The adop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 地區金華市
  • 作用:保護了古建築
認養火爆,基本原則,

認養火爆

劉去非原為金華書法家協會副主席,2007年去世。
在他去世將近一周年的時候,劉的家人原本準備到北京中國美術館為他舉辦個人作品展。但在得知金華出台古建築認養辦法後改變了主意,“我們覺得與其花很多錢舉辦一場作品展,不如認養一幢古建築,可以長久展示劉去非的作品。”
金華市政府是在2008年5月20日發布認養辦法的,第一期確定了“滿堂書苑”、“和信園”、“五嶂山房”3幢歷史建築作為認養項目,“一開始我們心裡也沒底,畢竟這是全國都沒有過的一次嘗試。”方竟成說。
但結果讓文物局大吃一驚,一期的三幢很快都被認養,除了已經遷建並翻修完成的“滿堂書苑”之外,其他兩處也都在施工中。
2009年4月底,第二期認養訊息一發布,報名人數馬上超過了20人。

基本原則

根據方竟成局長的介紹,認養一幢普通的古建築,包括遷建、翻修大致需要幾十萬到上百萬,但認養的人還是很踴躍。
根據保護辦法,對認養保護人的條件是:自願認養保護歷史建築及遺存,擁有合法主體的所有單位及個人。
現來認養的,以藝術界的居多。”方局長說,在第二期的認養報名人員中,就有全國藝術大師,準備把自己的工作室遷建到金華的古建築中。
方局長介紹,金華市政府鼓勵就地認養保護的歷史建築及遺存開辦小型博物館、專題陳列館、民俗館等特色文化項目,“原則上不能作為居住使用”。
根據辦法,認養要通過公告、認養人報名、專家評估估值,並在遵守“不改變原狀”及“修舊如故”原則上確定修繕方案。一旦認養成功,認養保護人將對古建築擁有最多不超過30年的無償使用權,房屋產權則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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