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樣,也叫抽樣,樣指樣方、樣本被研究對象的全部單位稱為“總體”;從總體中抽取出來,實際進行調查研究的那部分對象所構成的群體稱為“樣本”。記錄法,也叫調查法。取樣調查法等同於抽樣調查法:指從研究對象的全部單位中抽取一部分單位進行考察和分析,並用這部分單位的數量特徵去推斷總體的數量特徵的一種調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