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

《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是為了防止洗錢、防止資金支恐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4月20日,《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由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發布,自2016年4月20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
  • 發布日期:2016年4月20日
  • 發布機構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
  • 實施日期:2016年4月20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2016年4月20日發布了有關政令。《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共分6章,其中規定了反洗錢、反資金支恐的原則,金融監管機關和法律機關的任務和許可權,國際合作原則和國際合作機構,制裁對象、申訴及處理方法等。
2006年10月朝鮮通過的《防止洗錢法》不再有效。

內容解讀

2015年1月,朝鮮中央銀行行長向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遞交書信,承諾朝鮮會履行按照反洗錢、反資金支恐相關國際準則制定的行動計畫,表明在反洗錢、反資金支恐領域加強國際合作是朝鮮政府的一貫立場和政治意願。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是成立於1989年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宗旨是研究洗錢的危害、預防洗錢並協調反洗錢國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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