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是2020年2月1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方標準《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規定了黨政機關反恐怖防範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反恐怖防範原則、防範分類及等級劃分、反恐怖防範重要部位、常態反恐怖防範、非常態反恐怖防範、應急準備要求和監督、檢查。該標準適用於在穗的黨政機關類反恐怖防範重點目標的防範工作和管理,黨政機關類反恐怖防範一般目標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
- 外文名:Anti-terrorism precaution management—Part 2: party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offices
- 標準號:DB4401/T 10.2-2019
- 發布日期:2019-11-29
- 實施日期:2020-02-10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9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310
- 批准發布部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 歸口單位: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立項前準備
2019年4月,在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標準編寫工作組進行了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深入了解我市黨政機關反恐怖防範工作及全國各地黨政機關反恐怖防範管理標準化現狀,為項目立項做好技術儲備。
- 立項申請
2019年4月,標準編寫工作組開展項目立項查新,同時完成了標準草案的編制和標準項目立項準備相關工作,向廣州市地方標準歸口管理部門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遞交了標準立項申請材料。該標準由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廣州市公安局警衛支隊提出,由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歸口,由廣州市公安局警衛支隊具體解釋和實施情況收集。
- 標準起草
2019年4-7月,在前期立項準備的基礎上,根據反恐怖防範標準體系建設方案的時間要求,為加快項目進程,標準編寫工作組在項目批准立項前啟動了標準起草工作。標準編寫工作組採用線上線下,線上主要是建立微信群,針對技術疑難點和關注點展開討論;線下主要採用集中會議形式,分別在市公安局、市政協、市政府等地召開研討會,並進行了多次實地調研。
- 批准立項
2019年7月,標準編寫工作組通過了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的3立項專家評審答辯環節並通過項目立項公示等程式,2019年8月項目正式通過標準立項審定,並由廣州市市場監管局下達標準制訂任務。
- 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9年8月,標準編寫工作組在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對標準草稿範圍、重要部位劃分等內容進行了細化調整,形成了現在徵求意見稿和標準編制說明。
- 發布實施
2019年11月29日,地方標準《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2月10日,地方標準《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廣州市公安局警衛支隊、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保衛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行政處保衛科、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保衛科、政協廣州市委員會辦公廳行政處保衛科、廣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隊、廣州市標準化協會、廣州計量檢測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虎成、吳志強、唐小軍、周建斌、周日榮、張志強、毛雨清、田從軍、廖俊斌、吳朝陽、陳淑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反恐怖防範原則 | 1 |
5防範分類及等級劃分 | 2 |
6反恐怖防範重要部位 | 2 |
7常態反恐怖防範 | 2 |
8非常態反恐怖防範 | 9 |
9應急準備要求 | 10 |
10監督、檢查 | 11 |
附錄A(資料性附錄)門衛登記與檢查制度 | 12 |
附錄B(資料性附錄)會議(活動)保衛制度 | 13 |
附錄C(規範性附錄)黨政機關反恐怖防範工作制度 | 14 |
附錄D(資料性附錄)黨政機關反恐怖防範工作重點項目檢查實施 | 15 |
參考文獻 | 18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規定了黨政機關反恐怖防範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反恐怖防範原則、防範分類及等級劃分、反恐怖防範重要部位、常態反恐怖防範、非常態反恐怖防範、應急準備要求和監督、檢查。該標準適用於在穗的黨政機關類反恐怖防範重點目標的防範工作和管理,黨政機關類反恐怖防範一般目標可參照執行。
註:反恐怖防範重點目標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引用檔案
GB 12663 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控制指示設備 GB 12899 手持式金屬探測器通用技術規範 GB 15208(所有部分) 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 GB/T 17565 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 GB/T 25724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數字視音頻編解碼技術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 GB/T 32581 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技術要求 GB/T 37078 出入口控制系統技術要求 GB 50198 民用閉路監視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 GB 50348 安全防範工程技術標準 GB 50394 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範 GB 50395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範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範 GA/T 367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GA/T 594 保全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 GA/T 644 電子巡查系統技術要求 GA/T 669.1 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技術標準—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 GA/T 1127-2013 安全防範視頻監控攝像機通用技術要求 GA/T 1343-2016 防暴升降式阻車路障 DB4401/T 10.1-2018 反恐怖防範管理—第1部分:通則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後市公安局警衛支隊、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標準的學習,做好宣貫培訓工作,大力宣貫《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以促進其套用,進一步規範廣州市反恐怖防範工作,提高防範水平。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的發布,旨在進一步推進反恐工作標準化建設,積極開展符合廣州特色的反恐怖防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該標準的實施,為廣州市重點行業、目標單位反恐防範工作建設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據,有助於提升各主體責任單位的反恐防範意識,推動各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更好地保障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打造平安廣州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地方標準《反恐怖防範管理—第2部分:黨政機關》(DB4401/T 10.2-2019)能有效加強反恐怖防範手段的運用,規範反恐怖防範系統建設管理,堵塞防範恐怖攻擊的漏洞,防止恐怖攻擊的發生,提高防範恐怖攻擊重點目標探測、延遲和應對恐怖威脅和危害的能力,實現防範工作與自身業務能力的雙向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