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作證動機

友情作證動機是指促使證人主動作證的內心起因。常見於汪人與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感情深厚,主動出面作有利於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陳述。證人易受情感影響,自覺或小自覺地從有利於與自己有友情關係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出發,提供誇大、縮小、隱瞞或歪曲事實情節的證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友情作證動機
  • 定義:促使證人主動作證的內心起因
犯罪人在錯誤的友誼觀或友情觀支配下,實施包庇、隱匿財產、作偽證或參與械鬥、傷人、殺人等犯罪行為。此類罪犯具有偏執性的心理特徵,反社會性強,主觀惡性較大,社會危害性較嚴重,但對多數人來說,矯治難度不大,他們一旦認識到錯誤友誼觀的社會危害性質,有可能幡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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