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區司法局

原州區司法局

根據《固原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原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固黨辦〔2014〕45號)和原州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原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原黨發〔2014〕25號),設立原州區司法局,為原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州區司法局
  • 上級單位:原州區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國家、自治區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原州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原州區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原州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部門(單位)和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三)承擔原州區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四)負責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工作,牽頭調處區內重大疑難糾紛和組織協調“三調聯動”工作。
(六)監督管理原州區律師、公證工作。
(七)負責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管理和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工作,參與全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八)承辦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原州區司法局設定5個崗位
(一)辦公室崗位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宣傳、新聞發布、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預、決算工作,指導監督管理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及其他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崗位
擬訂原州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檢查原州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部門(單位)和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原州區普法網站建設、管理、維護和司法行政系統宣傳、新聞發布及輿論引導工作;承擔原州區依法治區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層工作管理崗位
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工作,參與化解區內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組織實施人民調解“以案定補”項目和“以案定補”案卷評查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活動。審查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年檢、註冊、變更及法律服務工作者年檢、註冊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
(四)社區矯正工作崗位
依法組織實施社區矯正人員刑罰執行及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牽頭實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五)法律援助管理崗位
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審查、指派、辦理、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和律師、公證員的執業活動;審查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設立、變更、年檢、註冊和律師、公證員的年檢、註冊工作。

人員編制

原州區司法局核定行政編制60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在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基層司法所為原州區司法局派出機構,負責全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法制宣傳、依法治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務等工作。

附則

(一)本規定由原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原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原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原州區司法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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