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的基本問題——與馮軍教授商榷

《危險駕駛罪的基本問題——與馮軍教授商榷》是張明楷撰寫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危險駕駛罪的基本問題——與馮軍教授商榷
  • 作者:張明楷
  • 論文來源:政法論壇
  • 發表時間:2012-11-15
  • 分類號:D924.3
論文摘要,引文格式,

論文摘要

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犯罪;由於既遂故意是未遂犯的主觀的超過要素,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並故意引起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險的行為,不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未遂犯的成立條件,只能認定為危險駕駛罪;在沒有車輛和行人的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只具有造成抽象危險的可能性,而不具有現實的抽象危險,不能認定為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過失致人傷亡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屬於結果加重犯;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需要具體分析和處理;在能夠評價為數個行為與結果時,不排除數罪併罰的可能性。

引文格式

張明楷.危險駕駛罪的基本問題——與馮軍教授商榷[J].政法論壇,2012,30(06):13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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