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歐洲公約(2015年版)(上下)

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歐洲公約(2015年版)(上下)

《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歐洲公約(2015年版)(上下)》是一本2016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歐洲公約(2015年版)(上下)
  • 作者: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 出版時間:2016年5月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ISBN:978711412859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歐洲經濟委員會根據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編制的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歐洲公約,該公約共分為2個附錄,包括危險物質和物品的一般規定和要求、關於運輸設備和運輸操作的規定,具體又分為9個部分,主要有危險貨物的一般規定、分類、危險貨物一覽表、包裝和罐體規定、託運程式、容器等的製造和實驗要求、運輸、裝卸等作業規定,以及運輸車組人員、設備等及車輛結構和批准的要求。本書可供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人員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借鑑使用。

圖書目錄

上 冊
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歐洲公約( ADR)
簽署備忘錄…
附錄A關於危險物質和物品的一般規定和要求
第1部分一般規定
第1.1章適用範圍
1.1.1結構
1.1.2範圍
1.1.3豁免
1.1.4其他規定的適用性
1.1.5標準的適用
第1.2章定義和度量單位
1.2.1定義
1.2.2度量單位
第1.3章與危險貨物運輸相關的人員培訓
1.3.1適用範圍
1.3.2培訓的種類
1.3.3記錄
第1.4章參與方的安全義務
1.4.1一般安全措施
1.4.2主要參與方的義務
1.4.3其他參與方的義務
第1.5章免除
1.5.1臨時免除
1.5.2(保留)
第1.6章過渡措施
1.6.1 總則
1.6.2第2類壓力容器和容器
1.6.3 固定式罐體(罐式車輛)、可拆卸式罐體和管束式車輛
1.6.4罐式貨櫃、可移動罐櫃和多單元氣體容器( MEGCs)
1.6.5車輛
1.6.6第7類放射性物質
第1.7章第7類物質的一般要求
1.7.1適用範圍
1.7.2防輻射計畫
1.7.3管理制度
1.7.4特別安排
1.7.5具有其他危險性的放射性物質
1.7.6不遵守
第1.8章確保符合安全要求的檢查和其他支持措施
1.8.1危險貨物的行政監管
1.8.2行政監管互助
1.8.3安全顧問
1.8.4主管機關及其指定機構名單
1.8.5危險貨物的事故報告
1.8.6對於申請1.8.7中符合性評價、定期檢驗、中間檢驗及特殊檢查的管理控制
1.8.7符合性評價和定期檢驗的程式
1.8.8盛裝氣體的小容器(儲氣筒)的符合性評價程式
第1.9章主管機關的運輸限制
1.9.5隧道限制
第1. 10章安保規定
1. 10.1一般規定
1. 10.2安保培訓
1. 10.3對有嚴重後果的危險貨物的規定
第2部分分類
第2.1章一般規定
2.1.1介紹
2.1.2分類原則
2.1.3未列出名稱的物質分類,包括溶液和混合物(例如配製品和廢品)
2.1.4樣品的分類
2.1.5廢棄的、空的、未清洗的包裝分類
第2.2章分類的特殊規定
2.2.1第1類爆炸物質和物品
2.2.2第2類氣體
2.2.3第3類易燃液體
2.2. 41第4.1類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及固態退敏爆炸品
2.2. 42第4.2類易於自燃的物質
2.2. 43第4.3類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2.2. 51第5.1類氧化性物質
2.2. 52第5.2類有機過氧化物
2.2. 61第6.1類毒性物質
2.2. 62第6.2類感染性物質
2.2.7第7類放射性物質
2.2.8第8類腐蝕性物質
2.2.9第9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第2.3章試驗方法
2.3.0概述
2. 3.1 A型爆破炸藥的滲透試驗
2.3.2關於第4.1類硝化纖維混合物的試驗
2. 3.3涉及第3類易燃液體、第6.1類和第8類的試驗
2.3.4流度(流動性)測定試驗
2.3.5第4.2類和第4.3類中的金屬有機物質的分類
第3部分危險貨物一覽表,特殊規定,有限數量和例外數量危險貨物的豁免
第3.1章通則
3.1.1介紹
3.1.2正式運輸名稱
3.1.3溶液或混合物
第3.2章危險貨物一覽表
3.2.1表A危險貨物一覽表
3.2.2表B ADR物質和物品的字母索引
第3.3章適用於某些物質或物品的特殊規定
第3.4章有限數量包裝的危險貨物
3.4.7 內裝有限數量危險貨物包件的標記
3.4.8 內裝有限數量危險貨物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細則》
第3部分第4章規定的包件標記要求
第3.5章例外數量包裝的危險貨物
3. 5.1例外數量
3.5.2包裝
3.5.3包件的測試
3.5.4包件的標記
3.5.5任何車輛或貨櫃可裝載的包件的*大數量
3.5.6單據
下 冊
第4部分包裝和罐體規定
第4.1章包裝、中型散裝容器(IBCs)和大型包裝的使用
4.1.1危險貨物包裝、中型散裝容器和大型包裝的一般規定
4.1.2使用中型散裝容器的附加一般規定
4.1.3有關包裝指南的一般規定
4.1.4包裝規定一覽表
4.1.5第1類危險貨物的特殊包裝規定
4.1.6第2類危險貨物和其他類危險貨物的特殊包裝規定(對應於P200)
4.1.7有機過氧化物(第5.2類)和第4.1類自反應物質的特殊包裝規定
4.1.8傳染性物質(第6.2類)的特殊包裝規定
4.1.9放射性物質的特殊包裝規定
4.1. 10混合包裝的特殊規定
第4.2章可移動罐櫃和UN多單元氣體容器(MEGCs)的使用
4.2.1使用可移動罐櫃運輸第3~9類物質的一般規定
4.2.2使用可移動罐櫃運輸非冷凍液化氣體和承壓化學品的一般規定
4.2.3 使用可移動罐櫃運輸冷凍液化氣體的一般規定
4.2.4使用多單元氣體容器( MEGCs)的一般規定
4.2.5可移動罐櫃指南和特殊規定
第4.3章固定式罐體(罐式車輛)、可拆卸式罐體、罐式貨櫃,以及金屬罐式交換箱體、
管束式車輛和多單元氣體容器( MEGCs)的使用
4. 3.1 範圍
4.3.2適用於所有類別物質的規定
4.3.3適用於第2類物質的特殊規定
4. 3.4適用於第1類、第3—9類物質的特殊規定
4.3.5特殊規定
第4.4章纖維增強塑膠(FRP)罐體、固定式罐體(罐武車輛)、可拆卸式罐體、罐式貨櫃
和罐式交換箱體的使用
4.4.1概述
4.4.2作業
第4.5章真空操作危廢罐的使用
4. 5.1使用
4.5.2作業
第4.6章(保留)
第4.7章移動式爆炸品製造單元的使用
4.7.1使用
4.7.2作業
第5部分託運程式
第5.1章一般規定
5.1.1適用和一般規定
5.1.2使用集合包裝
5.1.3未清洗空的包裝[包括中型散裝容器( IBCs)和大型包裝]、罐體、MEMUs、車輛
和散貨貨櫃
5.1.4混合包裝
5.1.5對第7類危險貨物的一般規定
第5.2章標記和標誌
5. 2.1包件的標記
5.2.2包件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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