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變更指保險期內保險標的占用性質(所占空間的危險性質)的危險性程度變更。海上保險的危險變更,主要是船舶的航線航程或者船舶本身的變換。海上保險危險變更時,投保人獲知情況後應立即通知保險人,經保險人同意並對增加危險性增收保險費後,保險可以繼續有效; 否則,保險自危險變更時起無效。
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43條規定,保險船舶不按保險單載明的起運港而在別的起運港啟航,保險人不承擔其風險; 第44條規定,船舶駛到不是保險單指定的目的港,或者第45條船舶改變航程等,保險人都可免除責任。
危險變更指保險期內保險標的占用性質(所占空間的危險性質)的危險性程度變更。海上保險的危險變更,主要是船舶的航線航程或者船舶本身的變換。海上保險危險變更時,投保人獲知情況後應立即通知保險人,經保險人同意並對增加危險性增收保險費後,保險可以繼續有效; 否則,保險自危險變更時起無效。
危險變更指保險期內保險標的占用性質(所占空間的危險性質)的危險性程度變更。海上保險的危險變更,主要是船舶的航線航程或者船舶本身的變換。海上保險危險變更時,投保...
指在製造型企業中,對生產線、生產工藝、生產設備、原輔材料及應急管理機構的變更進行預評估並採取相應的運行控制措施,以確保變更所帶來的環境因素及危險源得到有效...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經2012年5月2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7月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公布。該《辦法》...
職業變更是工作調動,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如有工作調動或職業變更,應及時通知保險人,辦理費率調整手續。...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4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3修訂)是國務院於2013年12月07日發布,自2004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2004年5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8號公布的一個檔案,它是根據2003年12月7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的...
人身保險契約變更是契約在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根據情況變化,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原保險契約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由於保險契約不是即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