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領導法

危機領導法是指領導者處理突發性事件的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危機領導法
  • 類型:方法
  • 簡介:領導者處理突發性事件的方法
  • 事件特性:突發性、關鍵性、首發性
需求條件,實施方式,

需求條件

危機,在人們的印象中總是與緊急事件、威脅和行動的需要聯繫在一起。它的真正含義在於:它意味著做決定的那一點或那一剎那,即人們熟知的轉折點或決定性時刻。並不是所有的緊急事件都是危機,能夠預防的事件與問題並不是危機。只有那些無法預知、被忽視的、具有顛覆力的意外事故,才算得上真正的危機。因此能夠稱得上危機的突發事件,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突發性。即這一事件必須是突然發生、難以預料的。
二是關鍵性。即這一事件所包含的問題極端重要,關係安危,必須馬上處理。
三是首發性。即這一事件必須是首次發生、無章可循的。
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因此,西蒙把處理突發事件的實質就體現為非程式化決策。但是,正是這種無章可循的突發性事件為領導者厚植自己的權威基礎提供了具有挑戰性的時機。而領導者處理突發性事件的方法也被稱為危機領導法。

實施方式

第一,從領導者的心態上來說,絕對不能逃避危機事件。領導者應該勇於面對突發事件,把突如其來的危機視為是創造展現形象的契機。這使領導者在處理突發事件、實施危機領導時,可以培養充足的自信心。
第二,成立危機管理團隊。領導者可與危機管理團隊一起準確判斷危機事件的影響程度,並找到危機癥結所在。
第三,注重打破常規,勇於決策。首先應採取應急措施控制組織內部以及外部民眾的心理。其次是以付出一定的代價來換取組織內外的支持。再次是將其克服危機的積極措施通過各種渠道得以傳播,以重鑄組織和領導者積極的形象。最後是切斷產生危機的根源。
第四,危機預測是聰明的管理工具。儘管危機有很強的不可預知性,但建立制度化和技術化的防範危機的體系,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危機爆發的機率。例如建立壞信息的溝通體系、確立高度責任化的管理體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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