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惠州市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的通知

印發惠州市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發惠州市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1年9月26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市三防辦反映。
根據市政府意見,惠陽區、惠東縣和大亞灣開發區等沿海縣、區要參照此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相應的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
惠州市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防禦超強颱風工作,及時處置超強颱風帶來的突發性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防禦超強颱風災害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及分級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把防止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部門聯動,軍民結合,全民參與,依法實施,科學調度。
三、防禦超強颱風工作重點
防禦超強颱風工作突出以人為本,防、避結合,以人員安全轉移為重點,必要時可實行超常規強制性轉移。
(一)各類海上船隻回港錨泊,海上作業人員上岸避風;
(二)海上養殖人員全部上岸避風;
(三)居住在沿海危(舊)房屋的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區;
(四)在易被超強颱風吹倒的建築物、高空設施、臨時工棚、低洼地及其它危險區域居住人員要轉移到安全地區;
(五)在易發生山體滑坡、土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質災害區域居住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區;
(六)居住在有嚴重安全隱患的水庫(山塘)、水電站下游的人員要轉移到安全地區;
(七)注意學校、沿海遊客、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
四、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省防總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三防指揮部對防禦超強颱風工作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部署。
(一)市三防指揮部。
市三防指揮部由市長任總指揮,常務副市長、惠州軍分區軍事首長、分管三防工作的副市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水利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市發改局、經貿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信息產業局、水利局、農業局、衛生局、海洋漁業局、三防辦、公用事業局、公路局、應急辦、氣象局,省水文局惠州分局,惠州供電局、海事局,中國電信惠州分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
(二)各臨時應急工作小組及職責。
決策指揮組:市長任組長,分管三防工作的副市長具體組織實施。主要職責:發布防禦超強颱風緊急動員令,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調用搶險隊伍,決定防禦超強颱風的其它重要事項。
專家調度組: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市三防辦、氣象局、國土資源局和省水文局惠州分局派人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風情、雨情、水情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水利工程防洪調度,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措施等。
防災搶險組:協調三防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任組長,市三防辦、公安局、交通局、信息產業局、水利局、衛生局、中國電信惠州分公司、惠州供電局等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各類險情的排除,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和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維持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搶險救災電力供應和通信聯絡,救治傷病人員,組織修復水毀工程等。
綜合統計組:市三防辦任組長單位,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水利局、應急辦、民政局、交通局、海洋漁業局等職能部門派人組成。主要職責:及時收集各地風情、雨情、水情、災情,並做好核查、匯總上報工作等。
宣傳報導組:市委宣傳部任組長單位,惠州報業傳媒集團、惠州廣電傳媒集團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風情、雨情、汛情的及時播報和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導等。
後勤保障組:市發改局任組長單位,市財政局、經貿局、民政局、交通局、信息產業局、公路局和惠州供電局等單位派人組成。主要職責:保障災民的生活用品、搶險救災所需油料供應,負責交通保障、通信保障、電力保障等。
(三)各部門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全市抗洪搶險救災宣傳報導。
市發改局: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牽頭負責防汛搶險物資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保障災區糧食供應。
市經貿局:協調保障防洪搶險所需電力油品的供應,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及時組織調配有關防汛搶險物資。
市教育局:指揮有關教育部門組織學校校舍、圍牆安全檢查,組織危險地區師生的安全轉移。
市公安局:指揮各地公安機關維持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組織、協調有關地區公安機關保障運載搶險隊伍、物資車輛優先通行,指揮、協調受災地區公安機關和協助組織危險地區民眾安全轉移。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各地緊急安置和救濟災民,確保災民有飯吃、有地方住、有水喝、有衣服穿,有病能得到及時救治,並收集、核實有關災情,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匯報。
市財政局:統籌安排和及時撥付市級救災補助資金,監督資金及時到位和使用,必要時會同其他部門向省財政廳等省有關部門報告災情,爭取省支持。
市規劃建設局: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通知建築工地人員注意避風,在施工現場危險地帶設定隔離標誌,做好施工現場臨時建築物、建築設備、腳手架、廣告牌防護加固工作,及時轉移施工現場人員到安全地帶。
市國土資源局:對山洪災害引發滑坡、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進行指導;掌握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的險情及處理動態,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指揮、協調受災地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轉移和安置地質災害危險區人員。
市交通局: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部署,保障抗洪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的緊急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各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保障交通幹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
市信息產業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應急機動通信設備和隊伍趕赴抗洪搶險現場,保障三防部門及防洪搶險的有(無)線通信。
市水利局:協助市三防指揮部進行防洪調度,提供防洪工程搶險技術指導,派出技術指導小組協助地方抗洪搶險,加強對直屬和重點工程的監控、防護和調度,及時掌握重點防洪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
市農業局:督促各地視情況組織保護或搶收農作物,指導、協調受災地區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和農業救災物資的發放、農業結構調整、農業技術指導。
市衛生局:指導、協調受災縣、區衛生部門開展急救、衛生防疫等工作,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必要時組織市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隊伍趕赴災區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市海洋漁業局:通知並督促出海船隻回港或到就近港口避風,檢查落實所有漁船是否入港避風,督促養殖戶做好網箱、漁排加固,動員、疏導漁船和漁排上所有作業人員安全轉移上岸,並將船隻回港和人員轉移情況及時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市三防辦:密切注視和掌握汛情、風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收集整理水雨情、風情、旱情、險情和災情,及時向省防總、市政府報告,並通報市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做好信息的上傳下達,督查、反饋市領導重要指示和市三防指揮部各項決定的落實情況;負責市三防指揮部領導與各應急臨時工作小組之間的聯絡以及各小組之間的協調;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會商,提出防災抗災措施和建議。
市公用事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確保城市道路、橋樑、排水、路燈、供水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轉,搶修損壞的市政公用設施。
市公路局:組織搶修水毀公路、橋樑,確保公路交通順暢。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和預報、預警,分析未來天氣變化趨勢,提出具體的分析和預報意見,及時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必要時派技術骨幹到市三防指揮部會商。
省水文局惠州分局:負責水、雨情的監測和預報、預警,及時將主要江河各控制站水位流量報告市三防指揮部,緊急時,每小時報告一次主要控制站點實時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況,對最新洪水水情作出綜合分析,必要時參與三防指揮部門對江河水情的研究會商工作。
惠州供電局:負責保障防洪搶險及排澇設施的用電需要,保證電力設施安全。
惠州海事局:組織、指導各地海事部門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按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及時實施有關河道的封航工作。
惠州軍分區:應市三防指揮部和各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請求,協調組織駐惠解放軍、武警、消防、邊防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防風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申請,按有關規定向上級請求調用搶險設備。
市應急辦: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全市防禦超強颱風應急回響,做好上傳下達、信息報送、情況匯總等工作。
中國電信惠州分公司:負責防汛抗洪救災的有線通信保障工作,及時搶修損壞通信線路、設施。
四、預測、預警 (一)超強颱風的監測和預報。
1. 超強颱風的監測和預報由市氣象局負責。市氣象局要密切監視超強颱風的生成、發展、登入和消失全過程,監測超強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並做好預報,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揮部(三防辦),同時向社會發布超強颱風緊急警報。
2. 省水文局惠州分局負責做好防禦超強颱風的特大洪水、水雨情的監測和預報,並及時將監測情況向市三防指揮部(三防辦)報告。
(二)超強颱風預警發布。
當市氣象部門預報超強颱風將在珠江口、粵東地區沿海或我市沿海登入,24小時內嚴重影響我市,並發布超強颱風預警信號時,市三防指揮部提請市政府發布防禦超強颱風預警,並通知有關單位和新聞媒體及時播報預警信號和有關防禦超強颱風信息等。
五、應急回響
超強颱風未來24小時內將登入或嚴重影響我市時,迅速啟動防禦超強颱風應急回響。
(一)市領導坐鎮市三防指揮部,指揮全市防禦超強颱風搶險救災工作;市領導主持召開防禦超強颱風緊急會議,進行緊急動員,部署防禦超強颱風搶險救災工作;市委、市政府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禦超強颱風工作。市政府領導發表電視講話,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防禦超強颱風工作作為當前首要任務,動員全市黨、政、軍和廣大幹部民眾投入防禦超強颱風搶險救災工作;發出人員緊急轉移指令,全民動員,緊急防風避災。防禦超強颱風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防災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導組、後勤保障組進入市三防指揮部上崗待命。
(二)迅速成立由市水利局、國土資源局、海洋漁業局、交通局、規劃建設局、民政局、農業局等組成的工作組,由市領導帶隊趕赴受超強颱風影響的縣(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風工作。
(三)市各部門及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迅速進入防禦超強颱風工作,並堅決服從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四)惠州電視台、惠州廣播電台及時滾動播報防禦超強颱風緊急警報,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通知(通告)。
(五)中國移動、中國聯通惠州分公司向全市手機用戶發出超強颱風預警信息。
(六)實行“三停”,即停工(業)、停產、停課。除搶險人員外,其它人員切勿隨意外出。各級民政部門和沿海縣、區開放避險場所供民眾避風避險。
(七)實行超常規人員安全轉移安置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迅速深入到所負責的縣(區)、鎮(辦事處、街道辦)、村、戶,按預案及現場指揮負責人的要求,迅速有序地將危險區域人員轉移安置到安全區域。海洋與漁業等有關部門,迅速通知和組織各類出海漁船回港避風和海上及漁排上所有作業人員安全轉移上岸,做到出海漁船100%回港避風、漁排養殖人員100%上岸避風、海上作業人員100%轉移上岸、居住在危險地域人員100%轉移到安全地帶。民政部門確保臨時轉移安置的災民有飯吃、有乾淨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及時得到治療。
(八)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公安部門要做好災區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趁機搶劫和偷盜行為發生;供電、供水、交通、公路、公用事業、電信、移動、衛生等部門按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搶險突擊隊,集結待命,做好隨時搶險救災準備。
(九)水利部門要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赴一線檢查落實水利工程安保措施,指導科學調度。
六、應急結束
根據市氣象局的解除超強颱風預警訊息,市三防指揮部宣布防禦超強颱風應急回響結束,並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七、應急保障
1. 通信保障。通信管理部門及時啟動通信保障預案,確保防禦超強颱風通信聯絡暢通。
2. 應急隊伍保障。解放軍、武警部隊、消防、邊防支隊和民兵預備役是防颱風搶險的突擊力量。惠州軍分區、駐惠部隊、武警惠州支隊、市公安消防局、邊防支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要做好防風搶險救災準備,隨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要求和上級命令,迅速投入防颱風搶險工作。
3. 交通運輸保障。公安、交通部門應制定相應的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在緊急防汛期間,適時實行交通管制,並對三防指揮車輛和搶險救災車輛給予免費優先通行,保障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4. 電力保障。供電部門負責防禦超強颱風電力供應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 醫療衛生保障。衛生部門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救護,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
6. 治安保障。公安部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災區社會穩定。
7. 物資保障。發改、經貿、民政部門要做好防風救災的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三防部門建立三防物資倉庫,備齊、備足救災物資和器材,必要時可徵用社會物資與設備。
8. 資金保障。各級財政部門確保防禦超強颱風專項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保證搶險救災應急需要。
9. 緊急避險場所。各級民政部門特別是沿海縣、區要安排好防禦超強颱風臨時避風場所,制定應急避風預案,規定避風具體地點、場所,並向社會公告。
八、責任追究 對在防禦超強颱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玩忽職守,拒不執行防禦超強颱風應急預案和防汛命令、指令,致使防颱風工作遭受重大損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超強颱風定義 根據熱帶氣旋等級劃分《GB/T1920—2006》,超強颱風是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51.0m/s,中心附近最大風力16級或以上的颱風。
本預案作為《惠州市防汛抗旱防風應急預案》的補充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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