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染化料配製工(2019年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印染染化料配製工(2019年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印染染化料配製工(2019年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是2020年6月由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染染化料配製工(2019年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 作者: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 
  • 出版時間:2020年6月12日 
  • 出版社: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 定價:10.00 元 
  • 統一書號: 155167.224
說明
為規範從業者的從業行為,引導職業教育培訓的方向,為職業技能鑑定提供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客觀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印染染化料配製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以下簡稱《標準》)。
一、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為依據,嚴格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有關要求,以“職業活動為導向、職業技能為核心”為指導思想,對印染染化料配製工從業人員的職業活動內容進行規範細緻描述,對各等級從業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論知識水平進行了明確規定。
二、本《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將本職業分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五個等級,包括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權重表四個方面的內容。本次修訂內容主要有以下變化:
——刪除原工藝制定、實驗分析、綜合評定三項“職業功能”,其“工作內容”重新調配。比如原綜合評定中的印製評價、工藝管理兩項“工作內容”合併到質量控制中,工藝制定和實驗分析的內容合併到調漿配液前準備中。
——合併了多項定義不清或重複的“工作內容”,比如化料的內容併入調漿、配液中;設備檢查的內容併入生產檢查中。
——修訂了“職業功能”與“工作內容”不完全對應的問題,比如剩漿處理在原四級/中級工和三級/高級工屬於調漿、配液後工作“職業功能”,二級/技師屬於綜合評定“職業功能”,修訂後統一調整為調漿、配液後工作“職業功能”。
三、本《標準》起草單位及主要起草人有:綿陽佳聯印染有限責任公司石岷山、浙江同輝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徐興良、華紡股份有限公司王力民、魯豐織染有限公司張戰旗、石獅市聚祥漂染有限公司盧中夫、紹興飛亞印染有限公司王戰亞、盛虹集團有限公司錢琴芳、宜興新樂祺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徐小鋒、中國印染行業協會張懷東、北京服裝學院關芳蘭。
四、本《標準》審定單位及主要審定人員有:天津工業大學張建飛、三元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王煒、四川意龍科紡集團有限公司劉太東、愉悅家紡有限公司蘇長智、紡織人才交流培訓中心姜川、青島鳳凰東翔印染有限公司藍恭茂、浙江灝宇科技有限公司章金芳、北京服裝學院王建明、浙江美欣達紡織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李祥波、石獅市新祥華染整發展有限公司林松華、浙江恒生印染有限公司蔣月亞。
五、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得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葛恆雙、宋晶梅等專家及紡織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的指導,得到紹興飛亞印染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併感謝。
六、本《標準》業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2019年11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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