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共和國國徽是圖案為一塊圓形台板上面向四方站著四隻獅子;台板四周由象、牛、馬、獅分別守衛東西南北四個方位;守獸之間為常轉的法輪;紋徽下部用梵文寫有“唯有真理得勝”的字樣。獅子象徵力量、勇氣和信心;法輪是神聖之輪,真理之輪,向進步轉動之輪和永遠迴轉於蒼穹之輪。
現行憲法1950年1月26日生效。包括序言和22篇395條以及附則10篇。截止1985年1月,共進行了52次修改。規定印度為聯邦制國家,實行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議會是最高立法機關,行使聯邦立法權,由聯邦院和人民院組成。聯邦院議員總數最多250名,其中總統可任命12名,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由各邦議會選舉產生,任期6年。人民院議員由21歲以上公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期滿全部改選。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由議會兩院和各邦立法議會的議員選出的“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副總統由兩院聯席會議選舉產生,兼任聯邦院議長。經總理建議,總統可以解散人民院。部長會議是聯邦最高行政機關,對人民院負責。總理由總統任命人民院多數黨領袖擔任,部長由總理提名,總統任命。總理和部長必須是議會議員。最高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並有權解釋憲法和審理中央政府與各邦之間爭議的問題。最高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