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鰲國際發展論壇

博鰲國際發展論壇

博鰲國際發展論壇組委會是中國有影響力的國際論壇組織機構,博鰲國際發展論壇是由博鰲國際發展論壇組委會在海南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發起,以國內外優質資源整合、科技研發創新、優秀成果展示、產業融合發展為系列(峰會)的論壇。秉承“傳承、創新、發展、共享”的主旨,以“傳播博鰲文化,整合優質資源,融合創新生態,促進產業發展”為宗旨,以各類(峰會)論壇為載體,致力於整合國內外各界優質資源,聯通上下游相關產業,構建“政、產、學、研、用、金、教、服”全方位融合創新的現代生態綜合體,遵循“平台共建、資源共享、價值共創、互利共贏”的原則,打造國際化高端交流合作平台和優秀品牌發布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鰲國際發展論壇
  • 外文名Boao Forum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 組織性質:國際組織
  • 現任秘書長:蔡建明
論壇背景,論壇章程,

論壇背景

在“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實施和推進的大背景下,中國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推動經濟全球化,加快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瓊海市博鰲亞洲論壇特別規劃區建設為核心引擎推動現代服務業聚集發展,以會議會展和旅遊為雙核心產業,構建“會展旅遊+”相關產業的協同發展生態圈,充分用好博鰲亞洲論壇“金字招牌”,吸引更多會議會展品牌定期定址落戶博鰲,探索建立會展聯盟等行業性組織,推出會展行業標準和規範,博鰲國際發展論壇應運而生。

論壇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博鰲國際發展論壇由博鰲國際發展論壇組委會在海南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發起,在“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實施和推進的大背景下,博鰲國際發展論壇以“整合優質資源,融合創新生態,促進產業發展”為宗旨,致力於促進國際國內優質資源整合、科技研發創新、優秀成果展示、產業融合發展的系列(峰會)論壇。博鰲國際發展論壇秉承“傳承、創新、發展、共享”的主旨,未來將以各類(峰會)論壇為載體,整合國內外各界優質資源,聯通上下游相關產業,構建全方位融合創新的現代生態綜合體,遵循“平台共建、資源共享、價值共創、互利共贏”的原則,打造國際化高端交流合作平台和優秀品牌發布平台。
第二條 組委會充分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運營博鰲國際發展論壇項目,打造與本項目產業相關的政府、企業、金融、科研院所、媒體等機構之間的高端交流與互動平台;培育與本項目相關行業具有影響力的博鰲論壇品牌。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三條 在博鰲定期定址舉辦組織舉辦博鰲國際發展論壇。邀請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媒體等共同探討行業發展趨勢。
第四條 不定期定址組織主題研討會,就博鰲國際發展論壇等相關熱點問題進行研究討論。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組織機構 博鰲國際發展論壇組委會內設合作夥伴委員會和秘書處,外設理事會和會員大會。
一、合作夥伴委員會
(一)合作夥伴委員會是博鰲國際發展論壇最高決策機構,原則上由論壇創始單位根據組委會簽訂的合作協定中品牌權益比例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品牌權益占比多的單位委派人員擔任。
(二)合作夥伴委員會的權益:
1、按對應品牌權益比例享有本論壇永久品牌使用權和所有權;
2、享有論壇相應品牌權益比例的盈虧。
(三)合作夥伴委員會的職責:
1、決定設立論壇秘書處的組織機構和授權;
2、決定論壇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的聘用及薪酬;
3、審核秘書處年度工作計畫和預決算;
4、審核確定秘書處財務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
5、決定論壇的利潤分配和虧損的承擔方案;
6、決定論壇的籌備啟動資金方案;
7、審核秘書處提報的理事會人選及權益;
8、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合作夥伴委員會主任和其他成員工作職責
1、所有成員根據合作夥伴委員的權益和職責履行工作義務;
2、主任作為合作夥伴委員會的召集人,根據論壇年會的相關情況不定期召開會議,並根據會議的決議情況監督執行;
3、重大決議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如票數相等,主任擁有最終決策權),一旦通過決議,所有成員單位必須無條件履行;
4、合作夥伴委員會成員必須依法依規並按照組委會的合作協定與本章程履行權利與義務,同時對所有決策承擔相應責任。
二、秘書處
(一) 秘書處為論壇常設執行機構。
論壇秘書長:蔡建明
論壇地址:海南省瓊海市博鰲鎮東嶼島遠洋大道1號
(二)秘書處工作職責
1、提出秘書處的組織架構、人員選聘、人工費用預算計畫報合作夥伴代表委員會批准後實施;
2、負責論壇所有會議的籌備,統籌組委會各工作組的工作;
3、執行合作夥伴代表相關會議的決議;
4、制定論壇籌備工作計畫和費用預算,提交合作夥伴代表委員會審議;
5、負責論壇資金籌措和運作;
6、負責論壇理事會人選和權益的制定,報合作夥伴委員會審核確定;
7、負責論壇會員的權益和招募工作
8、負責起草或修改論壇的規章制度(財務制度需報合作夥伴委員會審議);
9、擬定論壇籌備的實施工作計畫報合作夥伴代表委員會批准後實施;
10、代表秘書處負責對外的商務洽談、簽約、政府公關、媒體合作等;
11、牽頭擬定秘書處所有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12、執行合作夥伴代表委員會委託或授權的其他事務;
13、負責論壇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三)秘書長、副秘書長
1、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副秘書長由合作夥伴委員會聘任,任期三年,任期結束後可根據實際情況經合作夥伴委員會審批批准後繼續連任。
2、秘書長工作職責:
(1)根據秘書處的工作職責履行第一責任人的權益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負責論壇所有內外事務;
(3)對論壇合作夥伴委員會負責,履行合作夥伴委員會的相關決議。
3、副秘書長工作職責: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六條 論壇組委會的經費來源包括以下方面:
(一)會員費;
(二)參會費;
(三)展位費:
(四)捐款;
(五)政府資助;
(六)在論壇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七)論壇資金的利息;
(八)其他合法收入。
論壇組委會的經費由秘書處統一管理與使用。
第七條 論壇組委會會員所交納的會費主要用於論壇年會、各類服務會員的專題活動等。
第八條 本論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監管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章 退出機制
第九條 論壇組委會成員退出機制按照簽訂的合作協定中相關違約條款執行。
第十條 論壇合作夥伴成員退出機制
(一)論壇合作夥伴成員退出採取自願原則,如合作夥伴因個人願意需要退出合作夥伴委員會需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報合作夥伴委員會審批後執行。退出方應無償放棄對應品牌權益,涉及資金、利潤分配或虧損等方面,須經合作夥伴委員會協商一致後解決。
(二)論壇合作夥伴成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或觸犯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經合作夥伴委員會研究確認後執行退出機制,退出方應無償放棄對應品牌權益,涉及資金、利潤分配或虧損等方面,須經合作夥伴委員會協商一致後解決。
第六章 解散與終止
第十一條 論壇的解散與終止程式
(一)論壇解散議案在合作夥伴委員會審議後提交論壇秘書處執行。
(二)論壇解散前,對論壇資產及債務進行清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若有需要,合作夥伴委員會會議通過,可對本章程進行補充或修正。
第十三條 本章程及章程修正案應由秘書處提交給合作夥伴委員會審議,經核准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論壇組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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