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是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州黨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Medical Security Bureau of Bortala Mongoli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辦公地址: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州人力資源綜合樓服務大廳二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宋濤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㈠ 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擬訂自治州醫療保障制度的實施辦法、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等政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自治州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政策。
㈡ 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承擔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編制自治州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㈢ 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㈣ 組織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㈤ 擬訂並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㈥ 制定自治州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㈦ 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貫徹落實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制定自治州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指導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㈧ 完成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㈨ 職能轉變。
自治州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㈩ 與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自治州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宋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安全、保密、會務、機要、檔案、建議提案答覆等機關日常運轉及後勤保障工作,承擔綜合協調、信訪、政務公開、政策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隊伍建設、財務等工作。
二業務一科。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自治州醫療保障制度的實施辦法、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教育等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和分析工作。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醫藥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業務二科。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訂自治州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並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承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行政編制

自治州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3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自治州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阿那爾別克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宋濤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肖長興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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