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縣地稅局

博湖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7月成立,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負責博湖縣行政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湖縣地稅局
  • 外文名:Agency county tax bureau
  • 成立時間:1994年7月
  • 黨組書記:王衛民 
機構概況,現任領導,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博湖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7月成立,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負責博湖縣行政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管理工作。博湖縣地稅局現有幹部職工26人,其中黨員11人,占全局職工總人數的42%;團員3人,占全局職工總人數的11%;具有本科學歷16人,占全局職工總人數的57%;大專學歷12人,占全局職工總人數的43%;平均年齡37歲。黨組成員4人,領導班子成員4人,科室領導6人。由漢、維、蒙、回4個民族組成,設有辦公室、稅政法規科、計會徵收科、企業管理科、個體管理科5個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共設定23個崗位,辦公室設定9個崗位。肩負著轄區400戶企事業單位和1407戶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管重任,是一個政治合格、團結和睦、作風過硬、頑強拼搏的光榮集體。
2011年我局累計組織各項收入6974.9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3.10%,增收2419.18萬元。稅收收入6426.70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4.88%,增收2277.13萬元,其中:一般預算稅收收入5281.3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6.61%,增收1909.12萬元,完成州局下達年度一般預算稅收收入計畫5042萬元(含資源稅400萬元)的104.75%,基金和非稅收入548.25萬元;縣級預算稅收收入4647.19萬元,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全年收入計畫4440萬元的104.67%,比上年同期增加1591.68萬元,增長52.09%。

現任領導

王衛民 黨組書記、局長
付琪 黨組成員、副局長
牛貴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才加甫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縣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3、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4、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檢查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和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6、匯總、編報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報表和票證管理工作。
7、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8、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9、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10、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計會徵收科:負責全局稅收計畫的落實以及全局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稅收會計、統計、票證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監管代開發票工作;負責受理納稅人稅款申報、稅款徵收、催報催繳(指不直接面向納稅人催報催繳)、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征管信息採集工作;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管理工作;辦理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2、稅政法規科:負責地方各稅和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涉外稅收的政策業務管理;二、負責全局的稅政法規業務指導;負責稅收執法檢查監督工作;負責領購發票,對用票科室發售,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集體、私營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稅法宣傳以及全局各類稅政法制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八、負責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受理納稅人法定減免稅、資產報損、虧損彌補等稅務文書申請、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局審委會批准;負責征管質量的考核工作,負責征管工作總結上報工作;負責全局征管資料的印購、領購、發放等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企業管理科:負責全縣轄區內、外資企業、事業單位、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納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企業稅務登記管理、證件管理、發票管理、帳薄管理、稅額核定、納稅申報管理、稅務行政許可項目的核查、行政審批項目後續管理、企業欠稅管理、企業申報徵收方式、應納稅鑑定工作,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資格認定、資格年審的核實、企業減免稅調查核實後續管理、企業納稅評估及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的管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企業重點稅源管理及重點工程管理、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管理,完成相關報表類、分析類的工作,對企業日常違法行為的處罰等工作。
4、個體管理科:負責全縣轄區個體工商戶、個人和零散稅源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個體稅務登記管理、證件管理、發票管理及發票違章處理、帳薄管理、稅額核定、納稅申報管理、稅務行政許可項目的核查、行政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個體欠稅管理、個體應納稅鑑定、個體減免稅調查核實和管理;零散稅管理、五鄉二鎮及25團零散稅源委託代征後續管理、個人二手房轉讓及個人所得在12萬元以上申報的管理,完成相關報表類、分析類的工作,個體日常違法行為的處罰等工作。
5、辦公室:負責組織全局政治思想、理論學習及局務會議承辦工作;受理本地區以及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民眾來訪事宜,督辦人大政協提案;負責督查、督辦上級機關重要檔案,本級決議和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及勞動人事工資、調資上報、及有關統計報表的編報工作;負責文書處理、綜合公文和材料的撰寫工作,起草重要的會議檔案、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整理會議紀要等;負責各種信息的收集、篩選、加工、編輯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局的考勤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綜合檔案室工作及人事檔案的管理,並對各部門檔案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負責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工作,包括房產、計算機網路、車輛、裝備、服裝、辦公用品、衛生管理和使用等項工作;完成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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