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標普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博時標普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博時基金髮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博時標普500ETF(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博時基金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5.65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3500
  • 成立日期:20131205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境外上市交易的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公募基金。
為了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還可投資於依法發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工具、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還可以投資於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未來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實現對標的指數的緊密跟蹤。
同時,為了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可適當借出證券。
為了減輕由於現金拖累產生的跟蹤誤差,本基金將用少量資產投資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股指期貨,以達到最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投資目標。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風險控制目標是追求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2%,年跟蹤誤差不超過2%。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收益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累計收益率(經匯率調整)達到1%以上,方可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據以下原則確定:使收益分配後基金淨值增長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可能使除息後的基金份額淨值低於面值;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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